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69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的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本次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局、市卫健委共同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由市卫健能教中心负责,考务组织由市考试院负责,我局负责受理、审核及报送我区考生的报名材料。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和考点、各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村委盖章,到我市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考生需对网上填报信息及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条件及其相关事项详见附件1。
我局网上预报名考生的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安排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设立报名点,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核。我局人事科负责本辖区区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
(二)网上缴费安排:
1.缴费时间:
2020年2月7日10:002020年2月11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初审并报名确认,且经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hrss.sz.gov.cn/szksy)首页进入“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进行网上缴费。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缴费,造成无法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交符合报考资格和报考资格待定的考生材料及审核报告送到我局人事科(联系人:李桂娜,联系电话:25228239),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局受理社会医疗机构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现场确实交资料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0日(周末不受理),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规定的报名材料到现场确认。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厦1006室;联系人李桂娜,联系电话:25228239 ,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审查意见、审核人签名及单位公章,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对学历有异议的,可要求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国外取得的相关专业学历须同时提供课程表。
4.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博士学位报考人员除外)。属省外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现资格评审表。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6.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9.社会医疗机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1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表(附件2)。
11.报考所需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资料中涉及原件和复印件的,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且所有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
四、收费标准
(一)中、初级考试收费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826号)规定执行: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纸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请按通知要求顺序排列好。所有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交材料时应将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材料要按士、师、中级分开;各单位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各单位提交的审核报告须写明本报名点共有多少考生报名,审核通过的有多少人(附名单),待定的有多少人(附名单),市继教中心考点不再对报名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复审。
(二)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填写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其他报考事项及报考条件等均遵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69号)(附件1)的文件要求。
(四)请局医政科负责通知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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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表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
年12月26日
原标题: 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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