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读者通过向小编提问,"村委统建楼与开发商集资房,究竟哪一种更有保障?"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道出了多数深圳人在面对小产权房时心中的疑惑!经过一天认真的思考,小编今天给大家做一个全面讲解,希望可以帮大家解开心中迷惑!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小编先给大家普及一些相关知识。
村委会
什么是村委会?村委会就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小型自治团体。有一句话叫"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对不起,村长真的不属于国家干部,真正的没级。同样村委会的其它其它职位,都不属于国家干部。既然村委会都不具有行政权力,那么单单一个村委会公章又有哪些作用呢?一,约束村民;二,证明村民身份。除此之外,再无其它用处。这么看来,盖了村委公章的小产权房合同和开发商签名的合同本质并无不同,没有丝毫差别。
那么深圳小产权房的安全,该谁来保障呢?这就需要大家明白另外一个概念!
城市化
什么是城市化?城市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词汇,我们今天单从土地性质来讲。简直言之,城市化后,不仅耕地,你就连祖传宅基地都没了。正常来讲,村委统建楼产权到期,回收耕地,国家是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宅基地方面,小产权的房子能买吗,要么赔钱,要么按照比例折算成商品房。为了解决好土地回收后农民的生活问题,国家对城镇化的推进慎中又慎,所以中国的城镇化进度非常缓慢!
反观深圳,2004年,深圳成为中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深圳早在十三年前就已经实现了百分百城市化,这里的每一分每一寸土地都是国家的!小陈认为国家这么规划定有用意,暂且不去揣测。但是直到今天深圳都没有真正达到百分百城市化,大部分深圳居民被损害的利益并未得到合理补偿。
在百分百城市化这件事上,深圳既要服从国家的统筹安排,又不得不考虑居民利益,所以当时深圳政府对所有建筑进行了一次普查登记,每个建筑都有深圳相关部门签发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回执。这些年来,有目共睹,深圳正在用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更新项目来解决当时悬而未决的民生问题!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了。深圳小产权是深圳政府特区特事特办的产物,那么小产权房的安全问题由谁来保障?是深圳政府,而不是村委盖章的一纸合同。当然合同这个东西还是必须要有的,等到城市更新项目确认的时候,还要根据合同来进行赔偿处理的。而这个合同是不是拥有村委盖章,并没有什么关系。
相关问答:
问:小产权房要被征收应该怎么赔偿?
答:补偿范围:可比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根据其市场价位和区位价差,采用城市房屋征收估价办法计算总体补偿范围;另一方面考虑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缴纳不完全情况,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在补偿标准上,可参照小产权房屋的市场价格以及当地农民住宅的征收补偿价格,补偿方式上,考虑到其本身的不合法性,可以选择以货币补偿为主,房产置换为辅,但选择货币补偿的,应适当给予小产权房所有人高于一般的补偿,以便于弥补损失,解决其未来的住房问题。
一、小产权房的建筑如果是符合当地规划审批的,是可以按照当地政府的赔偿标准执行的,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问:小产权房,住了几年了现在拆迁,怎么补偿?
答: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你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跟你,则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但不管怎样,你依然是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你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具体怎么赔法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 具体而言: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