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华表村一村民驾车将一行人碰撞致残,刑满释放后玩“失踪”,拒绝承担赔偿责任。1月9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开展“玉海·温度”执行行动,奔赴包括上述这起案件在内的6起涉民生案件执行现场,重拳出击。
张某是瑞安华表村村民,2014年7月4日凌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他在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大道一条非机动车道内倒车时,车子右侧未关闭的车门碰撞了行人王某。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将王某送至附近医院后逃逸。经医院诊断,王某为创伤性特重型颅脑损伤,缺血缺氧性脑病、植物状态等。2016年11月,经司法鉴定,王某构成一级伤残。
2015年8月,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7年8月,王某向瑞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缪某(车主)、保险公司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缪某(车主)、保险公司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张某应向王某赔付1318670.85元。2018年1月,张某刑满释放。但王某家人一直联系不上他,无奈之下,2018年4月,向瑞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9日,瑞安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华表村村委会了解张某的情况,得知张某一直在外地,福永,但张父名下有房子被拆迁,张某很可能有分配权益。于是,执行干警向华表村村主任送达了冻结裁定书,要求冻结张某名下的分配款和分配权益。
“张父名下一套房子被拆迁了,新房子还在建设中,分配方案还没出来,不确定是按户分还是按个人分。假如是按户的话,张某名下就有财产可以执行了,大水坑,所以我们提前向村里说明情况,保证财产不被转移。”一名执行干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