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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为什么买小产权房最划算

最近几年,随着全国各大城市房价的飞速上涨和小产权房在这些城市的兴起,小产权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关于小产权房的处理报告目前已上交国务院。报告明确对小产权房的处理原则:新发生的小产权房一定要严肃查处;历史形成的,要根据情况妥善处理;决不能让开发商在小产权房中占到便宜。

尽管小产权房一直戴着不合法的脚镣,但它依然快速发展起来。据报道,小产权房的住宅目前总体上已相当于我国城镇住宅的 40%以上,并且发展势头迅猛。

从居住的角度来看,买小产权房是比较划算的。不少小产权房比商品房便宜三分之二,甚至更多,这是小产权房最吸引人的地方。据报道,就连著名房地产律师秦兵也明确表示:单纯从居住的功能考虑,小产权房对我很合适,价格便宜,环境也好。虽然我是律师,也知道它没有产权证,但我仍会选择小产

权房。

当然,买小产权房也是需要讲究一些基本技巧的,比如,买小区规模大、房屋质量好、环境优美的小产权房。小区规模大,有关部门出于稳定的考虑,最终很可能默认其合法性,而不是采取较为强硬甚至极端的措施推倒了之。不然,通晓房地产法律的律师为何也选择小产权房?秘诀正在此处。千万别买不成规模的小产权房,说推倒就推倒了,千万别考验有关部门推土机的质量。

事实上,现在确认小产权房非法的法律依据一直存在着非常大的争议。目前,有关部门认定小产权房销售不合法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而这部法律并未涵盖农村。诚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所说:小产权房建在农村土地上,并不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此逻辑推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没收小产权房购房款的做法,可能存在着滥用权力甚或借执法之名侵占公众财富的嫌疑。

小产权房热销,从根源来看,是政府住房保障责任没有尽到导致的最直接结果。1998 年 7 月 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即 23号文)下发,这份指导我国住房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即:城市 80%以上的家庭是由政府向他们供应经济适用房,并明确规定,一个城镇居民 4年的收入可以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10%的低收入群体,政府提供廉租房;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占大约

10%,专门为高收入者提供。

但是,我国至今未能建立起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原建设部的通报,截至 2006年 4 月,全国尚有 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由于保障性住房缺位,住房供应单一,形成了商品房一手遮天的局面。小产权房正

是在这一背景下涌现的。

小产权房之所以便宜,根本原因在于:一、它不包含拿地过程中所支付的灰色成本,而只是土地本身的成本。二、它不包含土地被人为抬高的虚价部分,比如,地王带动起来的土地溢价。三、小产权房不包含开发商攫取的巨额暴利部分,而只是相对合理的利润——之所以用合理作为前提,是因为,小产权房的建造者所获取的绝对收益也是非常之大的。四、小产权房中不包含部分不合理的税费成本。

显然,从利益角度来看,小产权房的存在,既映衬出了高房价的真相,同时,也损害了现今房地产市场中的三大利益主体的蛋糕:地方政府、开发商、土地管理部门。在叫停、阻止小产权房发展方面,出力最多、喊得最响的也是这三大利益主体。

小产权房的发展,乃是政府在住房保障问题上的职责缺位或不作为催生出来的,倘若政府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小产权房的竞争优势就不复存在,小产权房自然就会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否则,在目前房价高高在上,远远超出民众购买力的大背景下,一味采取压制的办法,不但难以取得效果,还可能适得其反,引发危害社会稳定的事情发生。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需要多从民生角度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