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或有关书面协议前,市民务必要逐一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内容,全面了解各项权利义务后再签名确认。如有条件,建议自行聘请律师审核合同等相关材料。
最后,如果市民发现开发经营单位存在虚假宣传、合同霸王条款、违反有关价格和收费管理规定等问题的,请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可向区金融局和公安分局举报;至于涉嫌骗取贷款等问题,银监办将对此展开调查;如涉及民事合同纠纷,也请市民及时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何避免相关情况的发生?区住建水利局在通知中提醒,市民投资前须详细查看项目现场是否有粘贴《土地使用权租赁(出让)合同》《土地开发监管协议》等公示材料。投资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拟投资物业的规划用途,规划核准的拟投资单位工程的规划总平面及各层平面图等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批复。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近期,本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物业投资(购买、租赁)矛盾纠纷风险有升高趋势,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高明区住建水利局本周发出重要风险提示,提醒市民投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时要注意物业权属、租赁期限等风险。
原标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矛盾纠纷风险上升
而在租赁期限方面,区住建水利局表示,根据《合同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约定中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法律效力,市民在投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时一定要留意相关条款。对标榜“租赁二十年,送剩余租赁期”的物业租赁方式,必须多加一个心眼,同时要做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的思想准备。
此外,在一些公寓项目的返租投资中,市民可能会被要求分别与开发单位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与装修公司签订《委托装修合同》、与经营管理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区住建水利局提醒,这种方式可能会出现前一份合同无法如期履行导致其他合同无法履行的现象,深圳市小产权房 ,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投资无法追回,建议市民要认真看待这中间存在的潜在投资风险。
高明区住建水利局发布重要风险提示,帮助市民“避坑”
小产权房历来是市民聚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的一大热点。近年来,高明已出现多起有关小产权房的矛盾纠纷。区住建水利局提醒,目前高明暂未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获批市集体建设用地住房试点,因此,深圳小产权,根据现行法律条例,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单位与村集体签订合同到期后,村集体可以无偿收回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小产权房投资者取得的仅是约定期限内的物业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小产权房既不属商品房,不能取得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明,深圳小产权房政策,也不能分割出售,更不能分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投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诱发矛盾纠纷的风险上升,区住建水利局提醒市民投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时要注意物业权属、租赁期限等风险。/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