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今年1月,我在施工时摔伤。在我治疗期间公司多次做工作要私了。 3月12日,我们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书,主要条款是由公司赔付我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一次性了结。半个月后经司法鉴定,我构成九级伤残。按九级伤残测算,应得各种赔偿约11万元,但公司说协议已履行不可反悔。请问我能反悔吗?
读者:左志刚
左志刚读者:你有权反悔。在伤残鉴定前,深圳小产权房,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还待定。你没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签协议时,对损失程度和实际损失数额缺乏应有认识,公司就你是否可能构成伤残以及构成伤残后所能获得的赔偿,也没有尽到说明义务。因此,你存在重大误解。现在,你构成九级伤残,经测算可获得约11万元赔偿,而公司只赔5万元,明显是减免自己这方的责任,深圳小产权房,因此显失公平。
你可申请撤销该协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第55条规定,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据此,你可在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撤销该协议并重新计算损失。
本组信箱由梁冬松、潘家永、廖春梅提供解答
(原标题:赔偿协议有失公平可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