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于2019年3月份正式成立,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宣传、问题研究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南约南景新村统建楼,石岩,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8月27日);
4.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8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招聘报名
1.时间:2019年8月30日17:00 2019年9月13日17:00;
2.招聘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访问链接(guangming.zsjcyxm.com)填写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明并上传证明文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21日,面试时间初定于9月22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各设置100分,总分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等于6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先后顺序录用。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的5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核减该岗位招录人数,具体以用人单位实际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按用人单位要求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体检报告和相关证书原件,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拟录用人员需于公示结束后15日内到岗,如未按时到岗,将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本单位可为工作人员办理用餐(含早中晚)服务卡;统一安排年度体检;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配套宿舍。
三、其他事项
(一)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8月27日;
(三)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3391,邮箱:qwdx1@szgm.gov.cn;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考生咨询电话:0755882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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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职位表.xlsx
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19年8月28日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2019年第二批专干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