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统筹:晶报记者 马骥远
本版采写:晶报记者 陈雯莉
很多城市都有自己的“曾用名”,村委统建房,例如西安的曾用名是长安,开封的曾用名叫汴梁,北京的曾用名叫燕京、北平……作为深圳人,我们也应该知道,我们所在的城市其实也是有“曾用名”的,那就是——宝安。
在时空的坐标系中,村委统建楼,建立于公元331年的宝安县,是深圳这座城市的历史的原点。在建制后的1600多年中,宝安县几经浮沉,直至1979年,一位伟人画了一个圈,县城升级为深圳市,但宝安县仍作为深圳市的一部分而存在。
直到1992年8月1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宝安县建制,将其划为深圳市的两个区”,第二年元旦,宝安区、龙岗区正式挂牌成立,“宝安县”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