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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盐田区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内文说某海鲜酒楼财产被私自更名,请求检察院帮助解决纠纷。举报信上所说的某海鲜酒楼是陈某某所有,位于盐田海鲜街,属于盐田旧墟镇改造的建设用地。
原标题:买酒楼八年没出一分购房款7400万元国有财产变个人持有
深圳晚报2019年11月15日讯 在寸土寸金的深圳,你若拥有一栋酒楼房产,那绝对算是人生赢家。在盐田海鲜街,陈某某也拥有一栋市值7400万元的海鲜酒楼,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他买了该栋酒楼八年来没付过一分钱购房款。2018年,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揭开了国有财产"易主"内幕。目前,该酒楼的产权证已被收回。
2018年初,盐田区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内文说某海鲜酒楼财产被私自更名,请求检察院帮助解决纠纷。举报信上所说的某海鲜酒楼是陈某某所有,位于盐田海鲜街,属于盐田旧墟镇改造的建设用地。
2004年6月,深圳市规土部门将该土地出让给某公司。某公司在这里建起总建筑面积2250多平方米的酒楼,并于2004年7月进行房地产初始登记,登记价217万余元,2010年将酒楼以登记价转让给了陈某某。公司因经营不善等诸多因素将资产以低价易主并非鲜见,松山湖,办案检察官却从"某公司曾是国有独资企业",敏锐地判断这宗房产交易有问题。
2004年6月,某公司进入改制程序,直到2008年才完成所有改制工作,并正式变更注册登记,股东也变更为赖某某等人。开始改制时,酒楼资产还没有登记纳入改制资产范围内,所以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一直属于改制前的某公司,即属于国有资产。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资产公司估价鉴定,该酒楼的市场价值已达7400余万元。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某并未实际支付购房价款,只是向某公司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房款一年后付清,至今未付清。2018年8月2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予以立案。
2018年8月22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送达现场会,对立案决定书公开送达,并邀请涉案单位、当事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上,检察官当场宣读《立案决定书》,村委统建楼,阐明了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听取了被立案单位委托人的意见,并促使被立案单位认真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随后,该院一方面积极对涉案单位开展析法说理工作,另一方面不断督促盐田区国资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没收涉案房产。
在强有力的检察监督下,2018年12月29日,盐田区国资管理部门与某公司及陈某某签订三方协议,鉴于涉案酒楼已被纳入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即将被拆迁,三方约定在更新项目中一并解决该酒楼及土地资产移交问题。目前,盐田区国资管理部门已收回酒楼的产权证,并作为房地产权利主体,将与开发商谈判并最终负责签约受偿相关利益。(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