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申请家庭的租赁需求,2019年12月2日至6日,全市六区及周边四区住建委(以下简称“住建委”)各区住建委”)受理秋丽家园、盛福花园、盛康花园1100套以上一居室/散户一居室资质申请;
同时,将继续受理大寺新居(嘉禾闲庭、嘉禾汇庭)和盛福园两个住宅小区的租赁资格申请。
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2日-12月6日
(9:00-11:30、14:00-17:00)
2019年12月9日起
继续接纳大寺新居(嘉禾闲庭、嘉禾会庭),
盛福园项目两居室租赁资质申请
合格的
相关区住建委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
《关于天津市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申请要求
(一)已取得“三项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申请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书(《天津市廉租住房补贴资格证书》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经济租赁租赁住房补贴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必备的资料要求到颁发资质证书的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合格通知书》。
家庭成员有一级、二级肢体残疾或者一级、二级视力失明的,应当提供与残疾程度相对应的二代《残疾证》。 有伤残军人且伤残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体、视力残疾证明。
(二)未取得“三项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申请人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现有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情况。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谎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应当驳回其申请,并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不予受理。自申请被拒绝之日起5年内被接受。
租金标准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三人以下家庭,原则上可以租赁一室一厅的公寓; 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家庭可以租用一居室单元(一个居住空间)或两居室单元(两个居住空间)类型的住房。 单亲家庭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且子女年满14周岁(含),可选择租用一居室或两居室公寓。
享受廉租住房实物补贴的家庭,租金分配标准按照《市土地和房屋管理局民政局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执行(郭土防报[2013]261号)。
登记出租
2020年,将适时受理取得《通知》的上述家庭登记。 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以当时公告为准。 获得《通知》的家庭,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将按项目参与抽签,不分先后顺序。 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入围候选人及选房顺序以当时项目抽签或抽签结果为准。
《通知》及其他相关事项将在“天津市住建委网站”( )、各区住建委住房保障受理窗口予以公示。
此外,大寺新家园部分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将于2020年适时向社会推出。届时,持有效《通知》的家庭可根据登记公告和自身需求选择登记。
接待地点、咨询电话
(1) 和平区
验收地点:和平区哈密路151号(和平区住建委)
支持热线:
(二)河西区
受理地点:河西区黄浦南路4号(河西区住建委)
支持热线:
(三)河北区
受理地点:河北区金正公寓3号(河北区住建委)
支持热线:
(四)南开区
受理地点:南开区富康路5号(南开区住建委)
支持热线:
(5)河东区
受理地点:河东区七尾路106号(河东区住建委)
支持热线:
(6)虹桥区
验收地点:红桥区湘东南路与纪念路交叉口向南150米金绿园棚屋改造指挥部
支持热线:
(7)东丽区
受理地点:东丽区先锋路19号(东丽区住建委)
支持热线:
(8)津南区
受理地点:津南区鲜水谷镇津七路25号(津南区住建委)
支持热线:
(9)西青区
受理地点:西青区开元路与九川路交叉口(西青市民中心)
支持热线:
(10)北辰区
受理地点:北辰区京津公路果园北路1号(北辰区住建委)
支持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