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在一篇文章《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为何屡禁不止》中说到,虽然此类房屋被禁止交易,但私底下交易的现象还是非常的多。
据统计,小产权房在我们国内占有的比例是20%-30%,其中深圳这一座城市的小产权房占比达到了60%,可以说深圳的房地产市场是由小产权房来支撑的,小产权房由于无法办理房产证,也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所以小产权房的交易也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它虽然可以住,但身份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曾经有专家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第一、推倒重建,第二转正成正规商品房。
从种种迹象来看第二种方法无疑是最简单有效的,因为他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起这一部分资源,也有人提出了小产权房转正的办法,就是合理的缴纳相应的一些税费通过正规的渠道办理有效的房产证件出来,从而变成商品房在市场上流通,这种方法在市场上至今也没有实施开来。
那么小产权房应该彻底的消失吗?根据最新的中央市场经济文件内容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使用流通权等问题也为小产权解决提供了一些借鉴性问题。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虽然上述文章中没有正面提及“小产权房”,但从“三权分置”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今后对待各类农村房地产的基本态度和发展方向。所谓三权分置其实很容易理解,即所有权、使用权和资格权是分开的。例如,一所房子的宅基地属于集体,但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子的使用权可能属于某人,没有宅基地,房子可以独立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