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查结果,合格认购家庭18627户。根据《申购通告》规定,按照1:2比例确定A队列(认购两房的选房队列)入围认购家庭1605户,候补入围认购家庭1605户,递补认购家庭10390户;B队列(认购三房的选房队列)入围认购家庭174户,候补入围认购家庭174户,递补认购家庭4679户。
选房名单:见文末提示
选房有关事项
(一)入围及候补入围认购家庭的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认购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7。入围及候补入围认购家庭应于2019年12月6日9: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二)递补名单中认购家庭的选房安排入围和候补入围认购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名单中的认购家庭按照实际排位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剩余房源选完即止。
递补认购家庭选房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具体选房时间详见附件7。递补认购家庭可于2019年12月6日9:00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三)选房地点
丰盛懿园展示中心(龙华区观兴东路与福水路交汇处)。
注意事项:
1、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交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1、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交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认购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根据《申购通告》,认购家庭选房时只能选择认购意向对应房源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认购意向之外的房源。
3、认购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现场选房。认购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选房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家庭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天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顺序选房;在当天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4、认购家庭选定房号后,石岩小产权,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
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同时,需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5、认购家庭选定房号后,应当场签订认购协议书。认购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的,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天选房结束前又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天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若房源所属队列的住房在当天选房场次全部被选定,其所放弃的住房由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认购家庭之后的认购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6、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2:00前,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选房结果公示”专栏公布选房结果。
7、若本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开发建设单位可申请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购,收购的房源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作为人才住房统一管理和分配。
8、认购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认购受理截止后至签订购房合同前,认购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咨询电话:88631666)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轮候信息发生变化导致认购家庭不再符合认购或轮候条件的,将被取消认购或轮候资格,且不予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家庭提供虚假信息的,统建房怎么过户,一经发现,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已选房的认购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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