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宝安区重点企业人才住房问题,统建楼有什么不好,深圳面向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推出一批人才住房。
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定向配租房源8个项目共1654套(2373间)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松河瑞园项目
该项目为商务公寓,位于宝安松岗溪头工业四路西侧。本次供应156套,户型为单房126套,一房一厅30套。
(二)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办沙浦围社区。本次供应155套,户型为单房131套,一房一厅21套,两房一厅3套。
(三)星河荣御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路和沙中路交汇处。本次供应125套,户型为三房两厅83套,四房两厅42套(168间,按间分配)。
(四)后亭社区人才公寓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后亭村。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120套,户型为单房96套,复式LOFT 24套;二期供应44套,户型为单房32套,复式LOFT 12套。
(五)万丰大洋田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凤塘大道56号。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309套,户型为单房260套,一房一厅49套;二期供应324套,户型为单间277套,一房一厅47套。
(六)前海新纪元项目
该项目为商务公寓,位于新安街道广深公路与上川路交汇处西侧。该项目分2期供应,一期供应152套,户型为单房71套,两房一厅62套,三房两厅19套;二期供应177套,户型为单房82套,两房两厅14套,三房两厅71套,四房两厅10套(40间,按间配租)。
(七)福海人才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永和路新兴工业园三区B2宿舍楼。本次供应73套,户型均为单房。
(八)星航华府项目
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福永兴华路与107国道交汇处。本次供应19套,户型为三房两厅3套,四房两厅16套(64间,按间分配)。
配租对象:
(一)纳入宝安区2019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
企业名录名单查看:见文末提示
(二)根据《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人才住房分配机制以“职住平衡”为原则,以街道为分配单位,准确掌握单元内企业人才住房需求,并将人才住房向项目所在街道企业公开实施配租。房源配额详见(附件2)。
1、松河瑞园项目、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松岗、燕罗街道辖区的企业;
2、星河荣御项目、后亭社区人才公寓、万丰大洋田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沙井、新桥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3、前海新纪元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新安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4、福海人才房项目、星航华府项目面向注册地位于福海、福永街道辖区内的企业。
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已申请新引进人才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入住标准:
单房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两房一厅房源面向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上职务、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3人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三房两厅房源面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及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四房房源需合租,按间配租,合租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
学历、职称、技术等级、聘用时间、住房情况等条件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11月8日。
租期和租金:
因本次定向配租项目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企业与房源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首次租期不超过3年,故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松河瑞园项目:25.54元/月/㎡;
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项目:23.33元/月/㎡;
星河荣御项目:27.99元/月/㎡;
后亭社区人才公寓:21.52元/月/㎡;
万丰大洋田项目:21.3元/月/㎡;
前海新纪元项目:30.82元/月/㎡;
福海人才房项目:27.85元/月/㎡;
星航华府项目:28.58元/月/㎡
以上为项目初步评估基准租金标准,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
受理时间: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2日12月13日
(二)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1、松岗街道: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松岗街道办4楼404办公室,27092828(文小姐);
2、燕罗街道: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燕川710楼,27211432(谭先生);
3、沙井街道办: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420办公室,27205345(吴小姐);
4、新桥街道办:宝安区新桥街道劳动司法大厦802办公室,27275852(陈小姐);
5、新安街道办: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419办公室,23496160(白小姐);
6、福永街道办: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211办公室,27392753(赵小姐);
7、福海街道办: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和路66号3号楼404办公室,85900116(文小姐)。
(三)咨询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18126161302,13923741898;
咨询电话: 075523216907,85901848。
申请方式:
(一)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网址:)进行入库申报,将企业认租汇总表、企业信息采集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材料下载:
企业认租汇总表
企业信息采集表
审核流程
(一)集中受理审核流程
企业所在街道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后,经初审后填报街道汇总表移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街道汇总的认租信息进行复审,计算配额后将合格企业名单及配额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名录内用人单位与房源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二)日常受理审核流程
为充分利用住房资源,面向街道企业首轮配租后的剩余房源按照分配单元内仍有认租意向的其他企业认租房源数所占比例,重新计算配额后分配。如重点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定向街道辖区内的“国高”、“规上”以及符合街道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配租。面向街道辖区内的“国高”、“规上”以及符合街道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向街道辖区内的合法经营企业配租。
在本次集中配租结束后,街道办按规定受理用人单位申请,经初审后填报街道汇总表移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街道汇总的认租信息进行复审后,将拟配租名单移交房源运营单位通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重要提示:
(一) 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入住人员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应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三)承租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房源所在街道需对企业内部分配规则予以审查,确保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经审核后的分配规则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四)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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