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基树上修建的房屋,与否能处理?
(一)在宅基树上需经核准修建的房屋,与否能处理?
在不发生改变出租合约大前提下,无须请示信用社组织机构一致同意展开“现况处理”,但处理前要知会信用社组织机构。处理时应充份公布出租合约文本,不光是报告书出租余下时限、房租国际标准及缴付等情形。
在非国有工程建设用树上修建的无牌房屋,与否能处理?
举报人买回的预购货品房,怎样继续执行?
(二)注册登记在举报人及他们赠与的共计财产和注册登记在被告方赠与但被告方宣称归属于举报人财产或一致同意做为举报人财产拒绝接受强制继续执行的财产
附:
最低人民法院
有关转发住房和城乡工程建设部《有关无牌房产依据协助继续执行文书办理产权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法〔2012〕151号
现将住房和城乡工程建设部《有关无牌房产依据协助继续执行文书办理产权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转发你们,请参照继续执行,并在继续执行中注意如下问题:
特此通知。
最低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工程建设部
《有关无牌房产依据协助继续执行文书办理产权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函》
建法函[2012]102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工程建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工程建设部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有关继续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
苏高法[2018]86号
为解决继续执行工作中较为突出的疑难问题,统一全省继续执行尺度,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及精神,结合继续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答。
(一)在宅基树上需经核准修建的房屋,与否能处理?
(二)在出租的宅基树上修建的厂房及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仓库等,与否能处理?
二、在非国有工程建设用树上修建的无牌房屋,与否能处理?
四、对于举报人与被告方(含配偶)共计的财产和未成年子女赠与财产,怎样继续执行?
(二)注册登记在举报人及他们赠与的共计财产和注册登记在被告方赠与但被告方宣称归属于举报人财产或一致同意做为举报人财产拒绝接受强制继续执行的财产
共计人及未成年人子女基于实体权利提出异议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