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外地人背井离乡出来打工生活,为了能让小孩子有一个稳定的学校读书,工作不敢换,牺牲了太多太多,竟然娃读书都读不了。”
网友同时提到妻子办居住证难的问题,“顺便说哈,买的这个小产权房子是用我妈的名字购买的,我老婆办居住证还要按租房形式才能办居住证。我们能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网友本人办居住证明时也遇到了困惑,自己能提供五年社保的证明,社区却无法开出一年的居住证明。“叫社区给我开一个居住一年的证明,社区说只按办居住证上的日期开。但是我能提供上班5年的社保,还有物业提供的居住证明,更何况办居住证登记就有提前半年。”
郫都区教育局于今日下午回应此事,详细说明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下为原文节选:
1、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于2019年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的文教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要可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街道的文教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