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
绒兰谢震廷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涉台编的说明(一)》
第二十条:
第五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
二、分手后财产纷争,能控告明确要求拆分的三种情形:
1、母女两方透过协定分手,分手协定中漏分、少分的母女协力财产
若母女两方在协定分手时因急于分手同时缺乏法律知识,在分手协定中表示,或少写了母女协力财产中的存款划分、公积金、股票债券等。母女两方中的一方能控告明确要求重新拆分没有拆分的协力财产。
2、母女两方透过协定分手,订立财产拆分协定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
。
3有隐匿的财产
常见的将婚内财产转给自己的朋友、小三、家人等,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偷偷在某个地方购买房产、购买黄金等贵重物品。因上述财产在分手时没有被拆分,另一方或者不分财产。
4、高等法院判决分手,但未处理财产
对于财产关系复杂的分手案件,为了尽早还分手当事人“单身”身份,高等法院能在民事诉讼时先判决男女两方分手,但不分财产。有关财产两方可在分手后另案控告处理,高等法院单独就财产问题进行审理。
另外,财产还有可能涉及两方的父母、宅基地等,此时案件可能就要从分手后财产纷争变为分家析产纷争。
5、部分财产在分手时高等法院没法判
小产权房、期房,因为房产还没有房产证,高等法院一般不予以处理,需要等房产证办理完成后,再另案民事诉讼拆分。
以上是三种常见的分手后再拆分财产的情形,也不排除还有其他一些特殊的情形,在分手后,如果对分手财产拆分有异议,能私信作者,详细分析判断,看是否有再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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