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产权房始终不被法律承认,由此导致小产权房交易无效、无法办理房产证等问题突出。在笔者身边就有几个这样的例子,在15年前的城市里,商品房才刚刚兴起没多久,产权意识并没有深入人心,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围,不少周边农村人看到了致富的新机遇: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出售。
既然是自家盖的房子,那当然可以随心所欲了,最初的房子是8层高,后来随着限高政策出台,最高不能超过6层,小产区房依然乐此不疲发展着。直到近10年以来,商品房和不动产权全面普及之后,小产区房问题才日益凸显。
对于小产权房的买卖问题,始终是明令禁止的,人民日报在《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为何屡禁不止》一文中表示,虽然说这种房子被禁止,但是私下交易买卖行为屡禁不止,一方面造成了集体用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增加了交易和使用的问题复杂程度。
在我国,小产权房究竟有多少?各大城市有所不同,有专家研究数据显示,全国所有房产中,小产权房占比大约为20%-30%比重。深圳的小产权房最多,比重达到了60%,据不完全统计,这里所有的商品房加起来有超过1000万套,商品房数量为100多万套,小产权房就占到了60%比重。其他的房产类型例如保障房、单位自建房等。也可以说,这里的房地产市场是被小产权房撑起来的。
虽然说小产权房可以居住,但是身份问题至今未解,专家认为,小产权房只有2种解决办法:要么全部推倒掉(因为不合法);要么逐步转正(毕竟推倒太浪费资源了)。
从目前的种种趋势来看,第二种办法或许是最可行的,也是最简单有效、资源利用效用最大化的做法。最近几年,也流行提出基本一致的“小产权房转正”办法,那就是合理补缴相应的税费,然后让这种房产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有效的产权证书,进而入市流通。不过这种办法至今没有铺开实行。
小产权房要“全面消失”?中央最新文件“释放信号”,该懂了!根据5月18日中央最新市场经济文件内容,提到了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使用权流转等问题,同时也为小产权的解决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性”意义,具体如下: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虽然上述文中没有正面提及“小产权房”,但是从“三权分置”也可以看出今后对待农村各类房产的基本态度和发展方向。所谓的三权分置,其实理解起来也很简单,就是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分别独立开来。例如一套房子的宅基地属于集体,但是这个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使用权可能归属某个人,同时这套房子可以避开宅基地独立流转。
这就为农村集体用地上的房子如何置换、流转、交易提供了基本蓝图,小产权房是什么房产类型?是建立在农村集体用地上的特殊房产,有的甚至建设在农村宅基地土地之上。而之所以小产区房不能办理房产证和交易,最关键的原因是土地使用没有合法审批、建房过程没有审批备案。但是经过补缴税费和“权属分置”或许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