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屋买卖交易日趋规范化,人们要进行房屋的买卖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以及关于房屋的各种手续文件等都齐备,那么基本上就可以实现房屋之间的自由买卖和交易。要进行房屋买卖,不动产买卖合同是必须要走的一道工序,只有拟定了不动产买卖合同,才可以确保房屋的产权能够实现正常的转移。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虽然房屋买卖的情况各不相同,但是不动产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却是相通的,基本上中心意思没有怎么变。因此在这里我将介绍不动产买卖合同书的基本内容,让人们知道该从哪些方面来拟定不动产买卖合同。
首先,拟定不动产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拟定合同的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协商拟定的合同的各个条约。而且卖方要确保其所出售的房屋是合法的,房屋的所有权是明确的。
其次,要强调卖方是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买方,而且要将房屋的具体信息呈现在该条约上,包括该房屋的具体的地址、面积以及其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一般来说还要将房产证的复印件附着在该合同上,以确保该合同的有效性。然后是对该房屋的价值用人民币清楚的表示出来,并清楚的写在该合同上。
再次,对交付款项的方式予以规定,包括买房应该支付多少定金,剩下的款项通过什么方式以及什么时间内交付清楚都在该合同中有相应的约定。
然后,就是合同在签订生效之后,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出现了违反该合同的行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及赔偿的金额、方式以及时间做出相应的约定。
再然后,就是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一些附加的条款,一般包括这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做相应的确认;二是确保买方对该房屋的合法权益。
最后就是买方双方各自的签字盖章,一般都要附带双方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以确保买卖双方的身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至此,不动产买卖合同书的基本内容就基本完结了,当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条件,经由对方的同意之后,也可以呈现在合同上。不动产买卖合同是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有效文件,你学会如何拟定不动产买卖合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