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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他项权利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事业的蓬勃发展,一些私人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利用手中的一些闲及的散钱进行房屋的购换来从中谋取一些利益,但是房屋的转换去要一定的手续办理,还有的是为了一些私人目的及西药钱财,向朋友进行借贷,这就涉及到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其他项权证的一些问题,那么房屋他项权利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具体的来了解一下吧。

不动产登记证

房屋他项权利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有以下几点: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主要记载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地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如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宗地号、土地用途、土地位置、宗地面积、使用年限;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竣工日期、建购价款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等。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房屋的产权登记处对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各项利益的一种法定凭证,一般是由他权权利人保管,这种他权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一般来说,这种权利是抵押权利,在房屋的购买时,如果会有贷款问题时,则在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中就会有涉及他项权利的内容,其内容一般包含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权利范围等一系列内容。

上文中对于房屋他项权利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清楚了。房屋他项权证可以说为很多人解决了大的问题,大家不至于因为没有条文和法律的规定而胡乱的进行交易,这样有的人因为经济纠纷出现法律过失,如果人们在设计这方面的内容时,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查阅,以确保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