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与房屋打过交道的人,对“小产权房”这个称谓并不陌生。这种房屋给大家的一个突出印记,就是便宜但办不了房产证。我们来简单探究一下小产权房。
一、何为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是相对于产权房而言的,产权房也就是商品房,有房产证,可以交易过户;小产权房一般没证,有证也是乡镇政府发的,是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不能对外交易。所以我们平时一谈起小产权房,就会马上想到它身上的三个典型符号:一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二是不允许对外出售;三是办不了不动产登记部门发的房产证。
小产权房主要分两类:一是农民在农村宅基地上建的私有的合法房屋;二是开发商或村居在农村集体土地 (非耕地)之上集中进行房地产开发所形成的“销售型商品房”。这些房屋大量的分布于城市近郊的一些村居或者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化等形成的一些城中村。
是否属于小产权房,由哪个部门来认定呢?由于小产权房是我国土地所有二元化制度(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所造成的,因此确认是否属于小产权房,应由土地管理部门来负责。
二、小产权房买卖的效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既然集体土地不允许转让,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土地上建的房屋自然也不能转让。因此,对于小产权房的买卖,司法界基本按照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的规则来处理。就是说对于宅基地流转处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出售给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1、2015年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由此可见,买卖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是很高的,不仅仅办不了房产过户,而且这种买卖基本会被确认为无效。
三、小产权房和违建的关系
如上所述,我们一说到小产权房马上会想到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以及不允许对外销售。一谈到违章建筑则会想到这建筑没有许可手续或明显有碍市容。二者通常切入的角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关于违建,首先要申明两点:违建违背的是什么呢?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塘厦美景花园小产权,我们平时说违章建筑,其实叫违法建筑更适合一些。这些建筑主要违背了规划法。按照城乡规划法第3条的规定:“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那意思就是说,得先有规划许可,才能搞建设。而我们现在的违法建筑,无一例外的都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或者超规划乱加乱建。那么,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农村搞建设也需要规划吗?当然,规划法叫城乡规划法嘛。
这样说来,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由哪个部门来确认界定呢?自然是规划部门啦。不仅仅是城市违法建筑,也包括对乡村违法建筑的界定。所以说,在拆违拆临工作中,虽然是多部门联动,但应明确分工,主次分明,紧紧抓住规划法这根主线,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