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就先签订好房屋的认购书,这样就可以确定双方的买卖的意向。然而,对于很多是第一次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对于签订的认购书的相关的流程还有手续都是很清楚的,也会在盲目签订之后,出现一些纠纷问题。那么,相关的购房者又应该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来看一看相关的内容。
二手房房屋认购合同怎么写
认购书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有的购房者认为,房屋的认购书还有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不同的,一般只具有确定双方的买卖意向的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上,根据相关的《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在签订了正式的房地产的买卖、预售等相关的合同前签订了意向书,如果说是双方的真实的意愿,同时,权利义务的内容也是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的,那么就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方面的效力。对于双方都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的,因此,在签订的时候,绝对不可以疏忽大意。同时,“订金”还有“定金”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一般来说,如果说购房者在签订房的屋认购书时,还必须要逐条地阅读以及考虑,随后才可以做定夺,比如说,认购书上假如有“定金”还有“订金”之分的话,一定要关注。按照相关的规定,在法律上,“定金”一般是对合同的成立、履行起到重要的担保作用,也是具有特定的定金规则的。如果说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相关的债务的话,也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同时,如果说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话,也是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的。像“订金”的话,就不同了,一般是不对合同起担保作用的,如果说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相关的债务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返还“订金”的,如果说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相关的义务的话,也是不必双倍返还“订金”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定金”的数额一般也是会在5000到1万元之间的,最终还是要以双方的协商为标准。
二手房房屋认购合同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商品房的认购书有无法律方面的效力,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相关的开发商是不是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一般情况下,相关的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以后,相关的认购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说在购房的时候不签订《房屋认购书》,而是直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有怎样的规定呢?查阅了相关的文件以后,我们会发现,对此也是没有一些明文上的规定的。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也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的程序,签或者是不签都应该要取决于购房者还有开发商的洽谈工作。然而,在买卖的房屋的过程当中,购房者通常也是因为约定的定金出现被套牢的情况,甚至还有很多人也会因为定金不能退还,也是会去选择签订购房的合同。二手房房屋认购合同的相关的规定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