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不动产注册登记服务中心、济南市房地产科技事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手正式发布了《相关搞好增量房“带押转让”服务项目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的通告》《相关实行增量房“带押转让”商业模式的通告》的明确规定和明确要求,搞好增量房“带押转让”服务项目,谢鲁瓦相关事宜通告如下表所示:
一、积极主动科学合理积极主动开展增量房“带押转让”服务项目
(一)双下集商业模式
1.交易双方签定增量房保险合同;
2.交易双方向登记政府机构等具备原则上济助职责的政府机构承办买卖资本金济助市场监管;
4.如卖方以房贷银行贷款形式缴付部份买卖钱款,后手抵押物权人将全数银行贷款派发至济助帐户中展开市场监管;
7.依照设大抵押物权人的提出申请或济助政府机构的买卖机用调查报告,不动产注册登记职能部门已过期原抵押物注册登记。
(二)抵押物顺位变更商业模式
1.交易双方签定增量房保险合同;
2.交易双方向登记政府机构等具备原则上济助职责的政府机构承办买卖资本金济助市场监管;
4.后手抵押物权人将全数银行贷款派发至济助帐户中展开市场监管;
5.由济助政府机构对济助钱款展开买卖机用,向设大抵押物权人交付银行贷款本息余额;
(三)权利义务转移商业模式
1.转让双方签定增量房转让协议;
2.转让双方及抵押物权人签定债权债务变更协议;
三、注意事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宣传“带押转让”经济政策及其规则,让群众了解并选择“带押转让”,切实降低增量房买卖的制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