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物业公司好可恶!1600万的大宅,因地产商happen被拍卖行!
前不久,有一套法拍房开卖了。
没啦?总之并非,这套房精采的并非这类,而要它另一面的故事情节: 买了房,签了合约,交了钱,房子却并非你的,住一两年后更要即使地产商借钱要被拍卖行!
进行概要吃瓜前,嘿嘿看一看此次的瓜长在哪!
江尚东山,归属于荔湾区较为多的乙烯楼,银座+写字楼。
但是,小区功能定位中高档,新货极少,多于300来套,基本上都是小户型,离岸价在8.5-9万/㎡。
这一套1600万大宅并并非孤例,即使地产商被追债,江尚东山已经拍卖行了几套房和百来个车位了。
但是,今天主角2104房情况有所不同,以上成功拍卖行的几套房,所涉及的产权问题,主体都是第三方公司。
说人话就是,地产商把这堆房子处理给了一个第三方公司,不管是为了抵债、私卖还是工抵...
还有些被卖给了个人物业公司,但没过户,其中大部分都通过申请异议,中止了法拍。反倒处理给公司的就没那么幸运了,资产价值近亿转眼就没了。
物业公司自称在2012年与地产商签订《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约(预售)》,总价769.2万。(10年时间,上涨了一倍有多,看上去不错,但是跑输大市的)
一般人买房,也差不多是这样的流程了,除了即使地产商原因不能网签和过户...
从合约,付款,再到后续收楼证明,缴费清单等等,看上去顺理成章,那为什么法院并没有支持主张?
第三,他们称用现金支付的剩余款项,200多万用现金给(重达50斤的现钱),很不符合常理。同时,存折和账户都找不到相关记录。
第五,物业公司没有要求地产商出具发票。
价值1600多万的老越秀大宅啊,瞬间就无了!
总之,
针对不少小公司的工抵房、特价房,要小心另一面的抵押关系,各种转账尽量符合正常的买房规定和流程,不能即使便宜就由着地产商乱来。
一旦涉及恶意串通转移财产,就基本上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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