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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物业管理服务中国相关问题提问中国

请仔细看看《物业管理例》。如果有地方法规,也要参考。答案如下:当《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和材料退还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择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以下为第二十九条内容:“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在办理物业验收手续时,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材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材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书;(四)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另外: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如果您还想知道详细的处理方法,请将您的详细信息发送给我,我可能会为您提供一个可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