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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

自从2003年孟晓苏提出应该征收房产税以来,15年已经过去了,关于征收房产税的传言不断,但是在行动层面,始终没有见到进展。毕竟征收房产税不但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一个人的利益,也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在需要以土地财政支撑政府财力、需要房地产发展经济的时候。事情总是过犹不及。房地产业十多年的野蛮成长不但加重了人民生活负担,而且在事实上绑架了经济,尤其是对实体经济的挤压。在一些房价很高的城市,实体经济已经难以维持,纷纷逃离。可以说,房地产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的一个肿瘤,如果继续放任其野蛮发展,危害极大。作为专家认为的一副良药,征收房产税再次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但是这一次,可能是真的狼来了。各种渠道的消息都证实,房产税的征收已经箭在弦上。甚至有消息说,最快到年底,房产税就将闪亮登场,和大家见面了。那么,小产权房也会被征收房产税吗?深圳焦点小产权房网认为,小产权房目前应该还不会被征收房产税,有以下几个理由:

一、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不符合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享有什么样权利,就有对等的义务。小产权房作为一种在现行房地产体制之外的产物,并不是一个法定的概念。在主管部门的话语体系中,其正式的名字是违法建筑,法律更是不承认其合法产权。因此小产权房与商品房相比,不但无法享有商品房享有任何权利,还是有关部门打击的目标。各地严厉打击小产权房的新闻不时就会见诸报端。既然小产权房不享有相应的权利,那么也就没有纳税的义务。如果有一天要对小产权房征税,那必须是在小产权房合法之后,当小产权房和商品房一样享有法定的权利之后,小产权房的业主也就有了纳税的义务,对小产权房征税就名正言顺了。而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极其复杂,不是短期内能够全部解决的。所以,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的问题,暂时还不具备法律基础。

二.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不具备现实的条件。商品房从征地到交易,每一步都有相关部门登记在案,因此对于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主管部门有详细的数据库,哪些要征税哪些该豁免都一目了然。而小产权房则不然。小产权房从建设到销售,整个过程完全主管单位的监管范围之外,完全另一个民间自发的独立体系。有关部门甚至不能完全掌握现在到底有多少小产权房,更不用说对小产权房所有者的掌握。房产税是地方税,由各地分别征收,商品房信息只要各地房管部门联网即可掌握相关情况。而小产权房因为没有任何备案,这更进一步加大了对小产权房征收的难度。因此,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也必须在对小产权房合法确权登记,信息联网共享之后才有现实的操作性。这一点也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

所以,征收房产税虽然已经迫在眉睫,但是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目前还不具备条件。如果将来有一天,小产房能够得以合法化,转正成为合法的商品房,并实现确权登记信息联网,然后才能在权力义务对等的情况下,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至于有专家认为征收房产税应该从小产权房开始,或者以对小产权房征收房产税的形式来追缴土地出让金,深圳焦点小产权房网认为这样的做法完全不具备可行性,可以说是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