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院二审判决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9人涉黑团伙犯下七宗罪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长伟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对吴长伟等28人维持一审判决,鉴于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吴萍检举他人违法违纪有立功表现,依法改判吴萍有期徒刑3年9个月。本案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担任审判长,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等出庭履行职务。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21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吴长伟,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18年6个月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吴长伟等23人不服,提出上诉。
记者梳理发现,吴长伟涉黑组织主要涉及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7宗犯罪。
非法强行向小区居民收物业费
2012年4月24日1时许,吴长伟因收取“看场子费”问题与余某发生矛盾,吴长伟组织团伙成员乔海涛、王雷、杨洋、韩玉龙等人窜至“0546慢摇吧”,持棍棒等工具砸毁装饰灯具、殴打店员,还打砸余某的轿车。
为帮助他人争夺二手车市场,2012年5月23日10时许,吴长伟组织团伙成员张玉文等人乘车窜至东营市人才市场附近,持砍刀等凶器殴打王某、裴某等人,致王、裴二人受伤,砸毁轿车一辆。
2013年12月21日15时许,吴长伟、吴萍在东营市东营区万达广场与辛某、曲某等人发生口角并厮打。辛某电话报警后,公安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吴长伟召集团伙成员李亚辉及叶兴兴、韩冬冬等人随后赶到,在公安民警现场执法情况下,吴长伟、李亚辉等人继续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后逃跑。辛某等人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就诊期间,吴长伟再次召集李亚辉等人赶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住院部对被害人进行殴打。
2015年3月,吴长伟安排其团伙成员张雷组织多人以物业公司名义,在东营市清风小区等居民住宅区,非法强行收取物业费、卫生费,使受害群众产生心理恐惧并被迫交纳这些费用。
2015年夏天以来,吴长伟安排其团伙成员徐飞等人以物业公司名义,假借受托管理阳光100小区南门市场,在不提供任何配套服务的前提下,采取恐吓、威胁、殴打等方式对附近商户及流动摊贩非法强行收取物业费、卫生费,使受害群众产生心理恐惧并被迫交纳不合理费用,严重影响了这一区域的社会安全。
非法开设赌场获利452万余元
2012年,吴长伟与康新城等人商量开设赌场赚钱。随后,吴长伟等人购置了多台赌博机,在东营市东营区科达市场、新东方KTV、青岛扎啤城、石油大学北门附近等多地开设赌场。
眼见生意不错,2013年10月起,吴长伟又与李心亮、李胜军等人在东营市东营区同乐游艺城集中安放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吸引了众多参赌人员。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参与人数越来越多,2014年下半年,他们又在东营市东营区金七路附近开设一家赌场。吴长伟安排闫兆霞等人在店内为参赌人员提供记账、上分等服务。从公安机关查获的账本中得知,2014年10月至12月期间,他们非法开设赌场获利共计354800元。
在利用赌博机开设一段时间赌场以后,吴长伟等人决定在更隐蔽的地点,利用扑克、麻将等赌具,组织更多人参与赌博。
接着,吴长伟、康新城合伙在东营市东城涌金门吴长伟租住的别墅、垦利董集镇“新广源温泉会所”等多地非法开设赌场。在此期间,为保证赌场正常运转,吴长伟、康新城安排李亚辉、杨晓亮等人分别在各赌场从事记账、抽头等活动,并为参赌人员发放高利贷,从中获取巨额非法收入。经查,2015年至2016年6月,他们的违法所得共计2796400元。
与此同时,吴长伟、康新城还安排团伙其他人员在他人开设的赌场内从事记账、抽头、放高利贷,非法获利共计1370000元。
据办案人员统计,仅从事非法开设赌场一项,吴长伟等人非法获利452万余元。
驾车追赶并撞击他人车辆
2012年6月,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北社区胜凯小区新建楼房刚交工,就有一群人打起了“当料霸,来钱快”的主意。东营区唐家村村民唐某找到吴长伟,希望请吴长伟“罩”着这个工地,这样的话就没有人敢来争这个工地上的生意。唐、吴二人一拍即合,合伙垄断了胜凯小区的上料工程。短短一周,吴长伟与唐某等人非法获利77964元。
2013年11月,吴长伟找到当地一家开发商绿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李某,要求承揽该公司工地的降水工程。李某称已经有人负责这个工程项目。于是,吴长伟对负责人李某进行威胁。李某迫于吴长伟的威胁,与其签订了协议。可实际上,除了降水工程,吴长伟还承揽了商砼、沙石料等工程,并从中抽成。仅此一项,吴长伟非法获利486010元。
吴长伟还另有“四宗罪”。
2013年下半年,吴长伟承揽了金湖银河绿化工程。当年10月的一天晚上,两辆运送绿化用土的拉土车缓缓开进了金湖银河工地。在例行检查土方质量的过程中,吴长伟的手下以质量问题为由将两名拉土车司机董某、王某强行拽下车,拉入工地的一处板房内,打骂训斥,直到次日上午才允许二人离开。
2014年4月30日,吴长伟因为生意纠纷,安排人将崔某控制起来,其手下用电棍对崔某进行电击,并用言语相威胁。次日,崔某的妻子柳某先将5万元交给吴长伟。吴长伟不满意,又指使“小弟”继续对崔某进行殴打,逼迫崔某写下一张自愿赔偿20万元的“赔偿条”。最终,柳某将东拼西凑的195000元现金交给吴长伟,吴长伟才让人将崔某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