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关于车位维权或是投诉的问题不少,最多的是售价过高,随意涨租金,高价买到没有产权的车位,或是买到被变相出售的人防车位。
而关于人防车位问题更是层出不穷,有人因此被坑十几万!
01
什么是人防车位?
通常小区的车位分3类: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指车位的建筑面积未被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
常见于地下停车位,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可以用来出租和出售,业主只有购买或租用了车位才可以使用。可以办理产权证。
公摊车位: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到公摊面积,并被业主分摊了的。
常见于小区地面停车位,用明确的标识划分出来的停车位,其产权是由小区房屋所有人共同拥有,归业主共同免费使用,它产生的收益也应该由业主共同所有。
人防车位:是指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战时可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平时可做车库供业主使用的车位。
图片来自网络
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且未纳入业主分摊面积的人防车位,其使用、管理及收益权归属于开发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如果人防车位建筑成本最终计入房价且面积亦由业主分摊,则其收益权就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根据《人民防空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战时此类车位人防办可免费征用此类车位作为地下人防工程,平时此类车位可由开发商处置。
不过,人民防空法规定“人防是国防的组成部分”,物权法则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它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使用权。
图片来自西安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
西安关于人防车位使用的规定是:人防车位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交由开发企业管理,开发商可以出租使用权,最长期限20年。
与之对应的是产权车位是开发商出售给业主的,该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车位的年限一般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致,所以如果是住宅,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
人防空间用来做车位,这在很多城市都很普遍,也是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键是,人防车位是不能卖的,规定也说的很清楚,优先向业主出租,不得出售、附赠。
《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物业服务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在实地标注。物业服务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优先向业主出租,不得出售、附赠。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但很多开发商违规销售,而对于不知情的业主来说,却面着不少风险和损失。
02
在西安严查变相出售、附赠人防车位等的大背景之下,西安多个小区爆出人防车位问题。
本应该优先向业主出租的人防车位,却被爆出要花钱买,售价高达33万/个。
西安群贤道九号小区业主反应,小区内的人防车位,使用权限刚好卡在规定的20年,但费用要33万。
相当于花三十多万“买”了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
还有这些小区自爆人防车位问题。
华龙太乙城时光界小区,车位售价约24.2W,其中部分都是人防车位。车位空置起码一半,不给业主租!
华安紫竹苑人防车位在售卖交易,不买车位的业主不能进小区,没有地方停车!
咸阳亨星※锦秀城小区,全部人防车位对外出租出售,一个车位出售13万左右,出租每月420元停车费。
碧桂园天颂,卖房时销售直接就将人防车位明码标价出售,实际签合同又写的长租合同,说到期后免费续约。
万象春天全是人防车位,均价16-17万一个,不买没地方停。
华远系列的底下人防被装修成了单间,纷纷卖给了业主!
朗郡水木兰亭小区,地下人防车位被卖了,地上临时车位被取消。
凤城一路杰信花园小区,人防车位只卖不租。
变相的高价出售没有产权的人防车位!强买强卖。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当开发商卖给你的使用产权车位超过20年,或说20年后赠送50年,属于欺诈行为。
人防车位本来只能用来租,但多少开发商,通过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上讲起来是长租,但不允许短租,高价长租不就是变相出售?
关键是不划算,变相买了20年的使用权,花费十几万,甚至三十几万,到期后又重新租,又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还没有产权。
03
如何识别开发商卖的车位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
一是实地考察,去要买的车位现场看,如果是人防车位,通常墙面或是地面会有“人防”标识字样!
图源网络、侵删
二是看合同,如果买的是产权车位,签订的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中的土地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一般和房产日期一致,使用年限70年。
如果是人防车位,一般签订的合同名称为“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其中约定“车位使用权期限自甲方交付车位之日起2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单次续期年限不超过20年,总续期年限不超过土地使用权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