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目标是完善和维护我国基本土地制度,平等保护两种所有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市场,各类土地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合理利用。 改革的出发点是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确保宅基地权得到有效保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宅基地流转是否意味着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胡存植强调,这是一个方向性的误解。 宅基地的取得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密切相关,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使用宅基地。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占用农村宅基地属于违法行为。 胡存志指出,改革的出发点不是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也不是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我国将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要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落实到每一块土地、每一块宅基地。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完整产权“将确定宅基地和宅基地的管理,为基地用益物权的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胡存志说。
[治理年表]
最难处理的是购买的“小产权房”
2007年6月,当时的建设部发布了《购房风险提示》,特别提醒城镇居民不要购买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否则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008年,国土资源部开始研究制定“小产权房”处理的相关意见。
2011年11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意见》,明确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房或“小产权房”等违法土地的,地区不得注册和发行。
2012年3月,国土资源部再次表示,国土资源部将配合有关部门选择“小产权房”问题比较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试点”。
2013年11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非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再次呼吁坚决遏制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
有分析认为,“小产权房”中,最难处理的是购买的“小产权房”,因为涉及到居住者,处理就变得更加困难。 这也是长期难以出台全面的小产权住房管理政策的重要原因。 对于已售出的“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相关部门尚未公布明确的最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