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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节省利息,购房者通常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如果您现在考虑买房,应该了解一下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政策。 为此,本文介绍了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的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又称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准备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福利性质。 单位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还须缴纳不少于职工本人缴纳的金额,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申请人发放的贷款。 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75,5年以上:3.25。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一)在本市缴纳公积金的在职职工(退休、辞职职工除外)。
(二)申请贷款前,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不少于6个月。
(三)申请贷款前,夫妻双方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受理的还款情况。
申请限制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特殊情况?
(一)家庭在上海市有房屋且人均住房面积大于36.7平方米;
(二)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
(三)有本姓在本市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或者两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4)信用报告显示连续6次累计12次(逾期6次连续累计不超过12次)。
(五)使用年限70年以上的住宅、公寓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商品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六)购买的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人均面积须小于36.7平方米,且名下无公积金在用。
第一、第二住房公积金如何确定?
(一)第一套住房是指其名下在上海无住房且无本市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借款人及其配偶及其父母至多婚前生产证明上登记的可删除)如果与父母合住多套住房,原则上排除面积较大的一套)。
(二)第二套房子: 1、该姓在上海无住房,且在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1笔,但已结清; 市公积金贷款记录; 3、家庭名下在上海有房屋,人均面积≤36.7㎡,且在本市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落户。
案例:房产经纪人小明接待了上门客户小红。 小红和丈夫小李于2019年3月结婚,由于预算有限,两人决定购买一套160万左右的小房子暂时过渡。 其次,两人目前手上有近80万现金。 这次,他们打算用纯公积金贷款买房。 随后小明询问了双方名下的住房情况,得知小红和父母在2015年买了一套房子,该房子名下没有外环以外的其他房产,也没有其他房产。小李名下的房产! 因此,小明告诉小红,她和父母合住的房子是限购政策颁布后买的,不能排除。 ,向客户介绍了均价150万元左右的房子。 由于房子年代久远,小红和小丽一直没有看上它。 后来,小红在某网站看中了一套180万元的套。 小明联系房子的业主后得知,房子的首付需要50%在90万左右,于是他告诉客户小红,房子超出了预算! 一周后,小明再次联系客户小红,但小红表示,她已经和其他经纪人一起买了这套180万的房子。 你知道房地产经纪人约翰尼犯了什么错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