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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低价装修猫腻多 有装修公司收取预付款后跑路

广东省消委会发布2019年第2号消费提示

新快报讯 记者代国辉 通讯员粤消宣报道 房屋装修的投诉正越来越多,近期还出现了一些装修公司收取消费者大量预付款后携款跑路的恶性情况。4月3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2019年第2号消费提示,公布了相关热点投诉,提醒消费者在装修房屋时应谨慎消费。今年第1号提示是关于元旦春节假期消费的。

数据显示,关于“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的投诉正呈大幅度增长。2018年,广东全省消委会受理有关“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共6336件,同比增长54.91%%,占全年总投诉量2.31%。其中,省消委会受理38件,同比增长15.15%。

广东省消委会分析了投诉的矛盾性和集中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一是合同约定问题。如一些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约定装修材料用一线品牌,实则是普通品牌,甚至是三无产品;

二是施工质量问题。一些装修公司未按图纸施工,导致产生安全隐患,如电线布线不合理、未按要求封排污口等;

三是服务态度问题。如消费者在验收时发现墙漆有缝隙、门框变形生锈、地板膨胀等,要求返工却遭到拒绝,或拖延处理;

四是额外增加费用。一些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增加收费,如以测量面积有误、门高超标准等为由要求消费者追加费用;

五是虚假宣传。如号称提供免费设计,但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设计方案不选择对方时,则被要求扣除设计费用;或以优惠活动诱惑消费者,而一旦消费者签约才发现实际收费很高。

在近期,广东省消委会发现了装修行业中更为严峻的情况,一些不良装修公司利用各种优惠折扣吸引消费者,短时间聚集大量装修预付款后携款跑路,给消费者带来巨大财产损失。

为此,广东省消委会特别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公司;拒绝低价诱惑,看清合同内容;切忌一次付款,监督进度质量;积极理性维权。广东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装修消费过程中,不要只要“优惠”,要多了解对方公司的专业能力;在装修过程中,应该积极到施工现场查看情况;在付款的过程中,不要一次性付款,最好保留6%8%的装修款在装修完工后次年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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