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今年8月,检察干警利用无人机勘查非法占用耕地情况。
宛城:今年3月,检察干警现场监督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农资经营商店。
社旗:今年3月,检察干警在田间地头向当地农民了解、调查农资等包装物污染情况。
西峡:今年6月,相关部门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将河道内的弃渣清理完毕。
编者按:河南省南阳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抓手,在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中找准发力点,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中找准着力点,聚焦环境资源、农田复绿、河道安全、粮食安全等领域,因地制宜,先后开展“南水北调干渠沿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耕地红线”“河道行洪安全”等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46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85件,民事公益诉讼82件),办理的10余起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中展现检察担当。
●行洪安全
桐柏:打通防汛“堵点”保障行洪安全
“今年河道没有出现险情,沿岸百姓感觉安全多了……”近日,桐柏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淮河沿岸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效果时,路过的村民周焕生说道。
据介绍,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今年以来,桐柏县检察院积极推行“河长+检察长”制,采取有效措施,将汛期行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自今年3月以来,桐柏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河长办、县防洪办会同相关乡镇,利用40天时间对县域内淮河主干道、58条河流及200余座大中小型水库的行洪防洪安全问题进行摸排调查。随后,该院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县委汇报,并由县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县防洪办、河长办、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及相关乡镇共80余人召开座谈会,对今后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风险防控、灾害应对等作出相应部署。
长期以来河流归属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一直是防汛的“痛点”。为推动解决这一难题,桐柏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及水利局和9个相关乡镇负责人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该院对前期调查的影响河道、部分水库行洪安全问题进行通报,并建议对每条河道范围进行界定。在地方政府统筹下,当地构建起乡镇为主体,水利、应急管理部门跟进监管,公安配合的河流管理监管责任一体化模式,形成河道清理整治的合力。随后,该院根据调查结果,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列明河道具体整改问题,并建议各职能部门限期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整改效果如何?为了完善“回头看”工作制度,桐柏县检察院建立部门一体化协调衔接配合机制,并建议县政府出台河道行洪工作责任制度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有效堵塞监管漏洞。今年5月,该院还邀请县河长办及相关行政部门,对乡镇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有反弹的情况及时进行督促,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消除。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该院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共排查隐患8处,清理河道30余条,清理影响河道、水库防洪安全的废旧厂房3处、采砂船只2条、临时民房5处,清理阻水片林30余处、种植大棚2处,清理围堰5处,清理河道堆放物10处。
西峡:河道内的施工弃渣“搬了家”
“我县长探河河道内‘白果三号隧道’施工遗留的3600余立方米渣石已被全部清理,有效保证了河道的行洪安全和沿岸居民的人身安全。”近日,西峡县交通运输局和军马河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对前来开展“回头看”的该县检察院检察官朱志海说。
长探河是丹江口水库上游的重要支流。目前,丹江口水库已被纳入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规划,且被列入国家重要湖库保护名录,因此长探河的水流域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尤为重要。
今年5月,西峡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俺家门口的河道内堆满了附近隧道施工产生的弃渣,跟小山一样高。一旦山洪来了,田就毁了,路就没了……”
通过实地勘查、无人机取证、调取施工资料等方式,检察官查明河南中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审批,于2020年12月在某国道改建项目西峡县军马河段“白果三号隧道”施工过程中,将3600余立方米隧道渣石弃置堆放在长探河后河村河道内,造成河道严重堵塞,且对周边水质带来严重污染。
随后,检察官到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得知,因施工单位资金困难,该项目一年多来均处于半停工状态。由于交通运输部门、军马河镇政府履职不到位,河道内弃渣一直未得到清理。
对此,西峡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分别向西峡县交通运输局、军马河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尽快督促施工单位对河道弃渣进行清理,修复平整河道。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交通运输局、军马河镇政府迅速组建长探河河道清理专班,积极展开整治行动。历时两个多月,河道内3600余立方米弃渣全部被清理完毕。
●农资安全
宛城:农资销售的糊涂账理顺了
“我们种田不怕苦,就怕买到假农资,白忙活一场。如今,出售农药后,农资店老板都会在种子农药销售台账填写上货物来源、有效期、产品规格等信息,我们可以放心购买农资了。”日前,购买完除草剂后,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村民罗化明对记者说。
这一变化正是宛城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该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带来的成效。
今年春耕时节,宛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当地农资市场上存在过期种子、过期农药、过期兽药流通等情形。为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安全,该院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在辖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努力实现“伪劣种子不上市、问题种子不下地”。同时,在查阅2019年以来辖区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类投诉举报台账,梳理涉农举报线索内容的基础上,该院决定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成立办案组对辖区开展全覆盖式调查。
通过调查经营者的销售资质、涉农物资的溯源流通管理情况、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等,办案组发现辖区农资市场存在种子购销备案制度履行不全面、种子农药销售台账记录不规范、农药包装物回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查实的问题,办案组听取了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双方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主体责任、依法履职情况、当前市场现状等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5月,宛城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提出规范农资市场的进货销售备案制度、常态化开展农资市场现场检查、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7条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分别制定了《2022年度宛城区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在春耕前期开展为期15天的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农资生产、销售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完善建立农资经营户登记管理机制;农业农村局建立集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队伍,并开展购销台账核查工作,规范农资产品的产、销各环节经营管理。
社旗:农药包装袋找到“归宿”
“这些烦人的农药包装袋总算有了归宿。盈创公司不但免费回收,还按件给俺们算钱,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包装袋污染耕地了!”近日,社旗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对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回访时,该县唐庄村村民感慨道。
今年3月,社旗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涉农案件中发现,县城周边乡村存在农药使用环保意识薄弱,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现象比较普遍。
“塑料等包装物在自然环境中难以降解,日子久了就会成为农业生态污染源。”社旗县唐庄村党支部书记曹雨对前来走访调查的检察官说。
在多次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社旗县检察院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农药经营管理,整治行业违规行为,加大农药合法经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的宣传力度,并积极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鼓励措施。
在社旗县检察院的建议下,该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专项小组,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统一处置”机制,并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在全县建立起回收处置体系。同时,在各乡镇农药经营网点设置专用回收桶,鼓励农户积极参与回收工作,由专业机构及时开展周期性上门清运、集中暂存、无害化处置等服务工作。
为了安全有效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该县政府引入第三方公司参与垃圾回收治理,最终北京盈创高科新技术发展公司正式中标。不久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正式启动。今年以来,当地农药包装回收系统已累计处理近15吨废弃物,农田周围自然生态环境大大改善。
为形成长效保护机制,社旗县检察院还建议该县政府牵头农业农村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实时可追溯监控展示平台,实现了农药“购—销—存—回”情况的实时全程监控。
●耕地安全
唐河:农田复绿后迎来丰收
“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质性化解一起非法占用784平方米基本农田行政处罚案。最终,涉案土地上的违法建筑被拆除了,复耕的土地也迎来了丰收。”近日,在唐河县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座谈会上,该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感慨道。
2021年3月,唐河县某村村民郭某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毁掉庄稼,硬化地面,建设钢构房屋,开办起了乡村超市,生意十分红火。2021年7月,唐河县自然资源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对其依法作出拆除非法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
但直至今年5月,唐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乡村超市仍在正常营业。在走访调查后,检察官了解到属地乡政府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没有严格落实整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相关政策。对此,唐河县检察院积极向该县县委汇报,并向属地乡政府提出恢复耕地种植条件的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乡政府联合唐河县自然资源部门对涉案超市进行了拆除并深翻复耕。
针对个案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唐河县检察院开展耕地公益保护专项活动,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检查监督组,排查案件线索,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涉及非法占用土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案土地进行整改修复、复种,涉及土地近3万平方米。
此外,在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唐河县检察院与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开展座谈协商,形成土地保护公益诉讼机制,构建起“党政同责、人大支持、社会参与、检察监督”的公益保护格局,持续建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措施,保护耕地“红线”,守护国家粮食安全。
卧龙:建在耕地上的饭店必须拆除
一家饭店侵占耕地,违法经营长达5年。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法院强制执行后,饭店老板仍拒绝拆除违章建筑。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联合法院通过释法说理,促使饭店老板自愿拆除违章建筑,让被占的土地得以复耕。
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今年6月,卧龙区检察院推动该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耕地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8月12日,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张某在农用耕地上乱建饭店,但行政职能部门怠于履职,导致该饭店长期侵占耕地,违法经营。
经进一步调查,检察官查明,2017年8月,张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3.2亩,私自建设数间房屋,用于经营饭店。2021年3月,卧龙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处房屋立案调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缴纳罚款后,张某继续违规经营饭店。2021年6月,该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同年7月,老河镇政府按照法院的执行裁定,再次下达拆除通知书组织拆除,却遭到张某及其家人的阻挠,导致拆除未果。
今年8月,卧龙区检察院对该案立案调查。根据卧龙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印发的《卧龙区不动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负责牵头实施强制执行,该院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镇政府依法履职,对张某违法占用农用地的建筑物予以拆除,并对土地进行复耕。
今年9月15日,法院公开审理该案,该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乡镇)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旁听。庭审中,镇政府表示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确实存在,同时对造成问题的原因和履职中存在的困难进行了阐述。庭审中,法官和检察官对张某开展释法说理,张某当庭表示愿意自行拆除违建饭店,与镇政府达成行政调解协议。
●公共安全
方城:封堵黑加油点
“学校隔壁的黑加油点被依法拆除了,这下孩子们可以安心上课了……”近日,方城县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来自某中学教师们的感谢信。
2021年12月,该县杨楼镇的一处黑加油点在处置油罐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发爆炸,造成包括经营者在内附近十户群众的房屋、门窗受损。
方城县检察院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对此类问题展开公益诉讼调查。经调查,检察官发现,今年4月,杨集镇某中学的隔壁经常停放一辆货车,疑似在运输油品。该车辆没有办理运营手续,加油站没有办理经营手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周边学校师生安全。
“经进一步调查,我们发现学校附近还有3个不法加油点,其中一家甚至隐藏在客运站内。这些黑加油点设备简陋,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安全意识差,且站点无防雷、防静电设备,消防设备不达标等。”办案检察官介绍。今年7月,方城县检察院分别向方城县应急管理局、杨楼镇政府、杨集镇政府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集中排查辖区内未取得行政许可或证件不全的加油点、自备罐,并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