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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徐小产权房?最新公布!2022年镇江京口区、润州区中小学施教区定啦!

2022年镇江京口区、润州区

中小学施教区范围划定!

家长朋友赶紧来看看,

你家孩子上哪所学校?

京口区

小学施教区

01/中山路小学

0101健康路社区

0201宋官营社区(一)(西府街以南部分、弥陀寺巷以南部分)

02/市实验小学

0202宋官营社区(二)(西府街以北部分、弥陀寺巷以北部分)

0204千秋桥社区(二)(万古一人巷18、20、22号,烈士路7—17号,医政路2—10号,东吴路2、26号)

0205青云门社区(一)

0206青云门社区(二)

0301道署街社区

0302新河街社区

0311北固山社区

03/江滨实验小学

0211华润社区(除华润新村1—28号、56—59号)

0212米山社区(一)

0213米山社区(二)(雅居乐新乐府1—17幢缺4、14幢)

0303江一社区

0304江二社区

0305阳光世纪花园社区

0306江东社区

0307香江花城社区(象山桥三村3—8幢)

0308民主新村社区(一)

0309民主新村社区(二)

0310江山名洲社区

04/京口区实验小学

0107田家门社区(花山湾七区29、50号,九区1—31号)

0108大学山社区(除梦溪路42—48号)

0208古城社区(一)

0209古城社区(二)

0211华润社区(华润新村1—28号、56—59号)

05/江科大附小

0105气象里社区(一)(气象里1—10号,梦溪路10—40号,学府路3号、7号(新欣家园),馨逸家园)

0401贺家弄社区

0402酒海街社区

0403江科大社区

0404京岘山社区(一)(除京口路96号、98号京岘山庄、100号)

0405京岘山社区(二)

0407宝塔山社区

06/红旗小学

0102尚友社区

0103梦溪社区东

0104梦溪社区西

0203千秋桥社区(一)

0207青云门社区(三)(第一楼街58、64、82、84、86、88、90、92、94、96号,中山东路68、88、92号,文昌宫1-3、1-4号,城隍庙街5号、7号)

0210老北门社区

07/桃花坞小学

0106气象里社区(二)(桃花坞新村一区1—52号、三区2—37号、43号、五区2—36号,京口路35、39号,八角亭1—30号,八角亭村)

0107田家门社区(桃花坞新村十区16—34号、桃花坞新村十二区2—21号)

0108大学山社区(梦溪路42—48号)

0109桃花坞社区

08/敏成小学

0110石马湾社区

0111东桃社区

0404京岘山社区(一)(京口路96号、98号京岘山庄、100号)

0408京口路社区

0501红旗社区(花山路以南、凌家湾路以西)

09/江大附小

0513江苏大学社区

10/香江花城小学

0213米山社区(二)(米山人家1—33幢缺28幢)

0307香江花城社区(除象山桥三村3—8幢)

0501红旗社区(宗泽路以西,花山路以北)

0503焦山社区

0504陈家门社区(汝山路以西部分)

11/八叉巷小学

0502象山社区

0504陈家门社区(汝山路以东部分)

0512长江社区(渔业大队)

12/中山路小学大禹山校区

0501红旗社区(宗泽路以北、凌家湾路以东)

0507孟诚社区(谷阳路以西部分)

0509宗泽路社区

0512长江社区(恒泰蓝湾)

13/恒顺实验小学

0406焦顶山社区

0505东城社区

0506桓王亭社区(东城绿洲、香江世纪名城、学林雅郡)

0507孟诚社区(谷阳路以东部分)

0508学府路社区

0510景阳山社区

14/学府路小学

0511丹徒社区

0514东风社区

0515御带河社区(名仕佳园、京润华庭、御带河花园)

0702左湖村

0703上堭村

15/谏壁中心小学

0601东街社区

0602蔡家社区

0603西街社区

0604焦湾社区

0605月湖社区

0606粮山社区

0607东京村

0608雩山村

0609雩北村

0701李华社区

初中施教区

01/京口中学

焦山社区、陈家门社区、红旗社区、长江社区、象山社区、京岘山社区部分(原铁路以东部分)、京口路社区(恒泰新村)、米山社区部分(米山人家、雅居乐新乐府除外)、香江花城社区、民主新村社区部分(搪瓷厂宿舍东吴路151号以东)、江山名洲社区、宗泽路社区、丹徒社区(除许家、姚家、侯家)、东风社区部分、孟诚社区、学府路社区(谷阳路以东)、东城社区、桓王亭社区、左湖村

02/第十中学

丹徒社区(许家、姚家、侯家)、东街社区、蔡家社区、西街社区、焦湾社区、月湖社区、粮山社区、电厂社区、东京村、雩北村、雩山村、李华社区、上堭村

京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及2022年京口区小学招生问答

↓↓↓↓↓↓

报名登记: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报名:

户籍在我区,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于6月21日至6月30日按照招生文件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实行网上报名,也可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指定的材料,于6月26日(周日)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接受资格核查。

户籍在我区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实行网上报名,接受资格核查。户籍在我区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市区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0-24日到市区初中入学登记点进行信息登记,登记点设在润州区和平路130号(镇江市第六中学校内),咨询电话85279727、85278576。

上述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学的相关证件材料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

本区户籍学生入学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主要依据:

(1)入学对象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属于自己全部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是确定其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

(2)除学生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或商业用房房屋所有权证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就近入学的依据。

(3)学生父母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其中居住相对稳定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提供相关信息证明)。

(4)学生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学生户口随父母且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户口从未迁移过,父母、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的(提供相关信息证明),以实际居住地作为入学依据。

(5)学生父母无完全所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仅有一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由学校进行实地调查,情况属实,予以接收。如学校查实学生父母另有完全产权房产,学生应至父母完全产权所在地就读。

(6)学生本人拥有完全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视同学生父母拥有。

(7)学生父母无房,凭新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到新购房所在地学校报名。

(8)关于拆迁户子女入学依据的界定。实行住房安置的拆迁户按照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地址为准;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按照已购买新房的地址为准(须查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由学校负责审核),凡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拆迁地所属学校登记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9)对于本区内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居住在本区范围内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人员,不包括在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需在我区所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其监护人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网上报名,也可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26日持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接受资格核查。已在市区小学就读,并意愿升入市区初中的,由该小学对照相关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在外地读小学的,需到初中入学登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证明:父母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户籍证明)。

(2)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市区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或开具的居住证明。

(3)住房证明:有自有住房,且已办理房产登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已购房、尚未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4)工作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法定登记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5)学籍证明:升入初中就读的,须提供小学学籍卡。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材料后,统筹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家长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本市户籍跨区域(市、区)升学:

在本市范围内跨市、区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就读地升学的学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也可在就读地入学,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仍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就读地工作、并在就读地有完整产权房产者除外)。

(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原则上每学年受理一次;

(2)丹阳、句容、扬中三辖市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回户籍地入学;户籍地不能监护的,如父母双方都不在户籍地,需随父母到镇江市居住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的可办理入学手续;

(3)非起始年级学生随父母来我区就读的,持上述相关材料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4)已在本区小学就读、希望继续就读初中的,由就读小学对照相关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手续齐全,到学校办理入学、转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推诿,不得收费。对于施教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口子女办理入学、转学,学校应有专人负责登记,及时上门调查,审核并指导做好就读需准备的材料,填写《外来人口子女就学服务单》,编号并留存底单,做好统计,及时上报。对于因学校拒收、推诿、拖延而上访的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局在登记、核实后将记录作为考核学校招生工作的依据。经由教育局审批、盖章并出具《外来人员子女就学安排单》集中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区教育局设立外来人口子女入学专项资金,用来鼓励学校接受外来人口子女入学。

招生入学

公办学校入学: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学区招生,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登记入学,优先安排有完整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且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并实际居住的学生入学,其次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学生。坚持标准班额办学,起始年级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取消任何名义的特长生招生。镇江市中山路小学、镇江市实验小学、镇江市红旗小学继续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即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住所对应的小学学位使用结束前,后继购房者家庭不承继该校的入学学位。

各校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适龄儿童的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施教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我局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应报属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地的区域内招生,如需超出范围招生的,须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义务教育学校应在8月1日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送入学通知书。

特殊教育招生:

各校要提前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基础性数据报教育局教育科,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特殊教育专家的入学安置建议以及特殊教育资源的基础上,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指导其进入相应的学校就读。

(1)适龄聋童:在镇江市特教中心就读。

(2)适龄智障儿童:京口区特教中心。

(3)适龄盲童:在不具备接纳、安置条件的前提下,与苏州、南京、扬州、常州等地区盲校联系,为适龄盲童入学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服务。

(4)对于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或特殊学校应通过提供送教进社区、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必须办理随班就读手续),并为其学习、康复、教育提供帮助。

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各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镇发〔2021〕13号)要求,对经过认定的镇江市A—D类人才子女,按照《镇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转学)服务指南》办理入学手续。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名单(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有意愿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免经电脑随机派位程序直接录取,并列入学校招生计划。

转学

1.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籍在其户籍所在县(市、区),有下列情形的,可按规定准予其转学:

(1)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区域迁移者或户籍在本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学校施教区、且路途较远,到原学校走读有困难者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2)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2.跨辖市(区)就读或转学的,应按以下流程办理手续: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就学联系函》,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

3.施教区调整后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实施。现有在校生不得按调整后施教区转学,跨辖市(区)转学生到学生现家庭住址在学生入学起始年级时所属的施教区对应学校登记、办理转学。

4.各校在7月12日开通转学联系通道,派专人负责接待,登记转学生信息,开学前一周(8月26日)统一办理转学手续。大市范围内不受理城区异地租住学生家庭(含大市内户籍和外来人口)转学。

日程安排

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月6日:

招生工作会议

6月10月:

公布施教区,各小学学校张贴招生登记通告

6月21-30日:

本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外来人口子女网上报名登记

“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PC端网址:http://ygzsgl.zje.net.cn:1923

6月26日:

未能在网上完成报名登记的,持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6月30日17:30:

招生平台家长端关闭,信息封存

7月1日:

学校对平台信息进行梳理,查证

7月2-4日:

现场审核材料

7月12日:

招生平台家长端二次开放(开放时间:8:00-17:00)部分家长(含外来务工子女)提交补充材料,审验;学校开始登记转学生。

7月19-21日:

教育局审批新生名单

8月1日:

8:00后,家长在招生平台家长端查收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24日:

各校报送均衡编班方案

8月25日:

小学一年级新生编班,公示(责任督学等全程监督)

8月26日:

小学一年级新生学前培训

咨询电话:

京口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8998306289980832

2022年京口区小学招生问答

1、今年京口区招生政策有什么需要特别关注的?

答:有三个方面的提醒关注:一是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必须在“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上进行。二是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网络报名入学。三是部分学校继续施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

2、2022年京口区小学招生必须在招生入学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吗?

答:是的。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全部实行网络管理,网上登记作为入学录取的前提,网上入学结果与学籍办理挂钩,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登记入学。如果未在平台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将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

3、京口区小学招生什么时候开始登记报名?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能不能修改?是否有补登记时间?

答:6月21-30日,家长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期间可以更改信息。无法在网上完成报名登记的,6月26日8:00-11:00或14:00-16:30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6月30日17:30后,家长填报信息将封存,不能再修改。信息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顺序无关。

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请在7月12日8:00-17:00网上补充提交,逾期不再办理。

4、家长如何登录信息平台?

答:家长可在幼儿园教师指导下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PC端(http://ygzsgl.zje.net.cn:1923)

也可在6月10日关注施教区所在学校门口张贴的招生通告上,了解详细信息。

5、报名入学年龄条件是什么?

答:今年报名入学的必须为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

6、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学生及其家庭基本信息: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等信息;监护人信息,家庭住址(房产)信息等。

7、外地户籍的孩子如何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8]47号),镇江市区以外户籍(含丹阳、句容、扬中和其他城市户籍)的孩子入学,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家庭户籍证明、家长居住证、家庭住房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家长工作证明等。

8、学校是不是分重点班?有没有教工子女班?

答: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均衡配置教师和学生,实行均衡分班,任何学校不得设特长班、实验班等重点班。学校教职工子女要相对分散地安排在班级中,不得集中安排在某个特定班级。

9、什么叫“学位有限使用管理”?京口区今年有哪几所小学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

答:因部分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数量急剧增加,已经达到或超出学校办学承受能力,在这些学校的学区内一套住所对应的小学学位使用结束前,后继购房者家庭不承继该校的入学学位。通俗地说,一套住房6年内提供一个小学学位(同一个家庭里有多个子女的情况除外)。

今年,镇江市中山路小学、镇江市实验小学、镇江市红旗小学将继续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

10、学生怎样知道是否被录取?

答:家长可以在8月1日后登陆招生入学平台,了解录取情况。

11、适龄儿童是否具有同时选择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入学的资格?

答:市区民办小学有镇江市苏州外国语学校、镇江枫叶国际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镇江小学、镇江北大培文实验学校。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市区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12、民办小学怎么招生?如果报名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还能不能回到原施教区学校?

答:民办学校通过报名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了有文件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等优录对象外,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没有录取的,可以回到原施教区学校就读。

13、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如何办理?

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施教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京口区招生工作中有关家庭房产、户口信息填报等常见问题及解答

1、家中有多套住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实际长期稳定居住的一套住房信息。相关学校会组织家访,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调查。

2、房屋已经购买,且实际居住,但由于房产证抵押贷款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未领到不动产权证明(房产证),如何填报房产信息?

答:按照现住房产信息填报。上传佐证材料时须有购房全额交款发票、盖有相关银行公章(红印)的证明。

3、全家居住在公租房(或廉租房),如何填报房产信息?

答:如果家庭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应该填报该处房产。如果所住公租房(或廉租房)是家庭唯一房产,应填报此处房产信息。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购房,也无公有产权租住房,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直在一起,实际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可以此居住地填报信息。

5、实行住房安置,已经领到回迁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填报回迁房的相关信息。

6、实行住房安置,但尚未领到回迁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可以按拆迁协议上规定的地址填报实际地址。

7、原有房屋货币拆迁,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如果家庭已经购买新房,应以新房信息填报。如尚未购房的,填报租住房信息。

8、户籍性质一栏怎么填?

答:一般有两类:根据城乡性质,填报京口区城镇户籍(简称京城)、京口区农村户籍(简称京农)等。此外都是第二类,统一填外地。

9、单亲家庭的孩子上学怎么安排?

答:一般来说应该根据离婚判决书上确认的孩子抚养权情况确定。

润州区

小学施教区

1.镇江实验学校

三茅一社区、三茅二社区、四圩社区。

2.镇江市宝塔路小学

凤鸣新村社区(一)、广东山庄社区(一)、同德里社区(二)。

3.镇江市中华路小学

凤鸣新村社区(三)、广东山庄社区(二)、同德里社区(一)、迎江路社区。

4.镇江市穆源民族学校

红光(太古山)社区、润州山路社区、杨家门社区、银山门社区、京畿路社区、风车山社区、牌湾社区(二)。

5.镇江实验学校魅力之城分校

万科校区:万科社区、冠城国际、君临南山、绿园山庄、云开甲第、红星玫瑰苑、南山景园;长山校区:凤凰家园社区、九华山庄社区、白龙湖社区、檀山社区,嶂山村。

6.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小学

车站社区(一)、牌湾社区(一)、五里社区、七里甸社区(一)、七里甸社区(三)、光华(朱方路)社区、南徐(曙光)社区(不含冠城国际)、二道巷社区、新城社区。

7.镇江市朱方路小学

七里甸社区(二)、七里社区、五洲山村、凤凰家园社区、龙门村(二)。

8.镇江市金山湖小学

桃园社区、一泉社区、征润州社区、金湖社区、金泉社区。

9.镇江市金山实验学校

金湖社区、大桥村、鲇鱼套村、龙门村(一)。

10.润州区实验小学

林隐社区、凤鸣新村社区(二)、黎明社区、黄山社区(一)、车站社区(三)、润州花园社区、庄泉社区(一)、天和星城社区、鹤林社区(一)。

11.镇江市金山小学

西津古渡社区、金山社区、金泉社区、琴园巷社区、一泉社区、征润州社区。

12.镇江市孔家巷小学

金桥社区、运河社区、金星社区、鹤林社区(二)。

13.镇江市润商小学

北府路社区、车站社区(二)、黄山社区(二)、庄泉社区(二)。

14.镇江实验学校官塘分校小学部

回龙社区、朝阳社区、五凤口社区、远洋社区、宝平社区、官塘桥村。

15.镇江市蒋乔中心小学

乔家门社区、嶂山村。

其中:

镇江实验学校魅力之城分校万科校区和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小学共同施教区为:君临南山、绿园山庄、云开甲第、红星玫瑰苑、南山景园。

镇江实验学校魅力之城分校长山校区和镇江市朱方路小学共同施教区为:凤凰家园社区。

镇江实验学校魅力之城分校长山校区和镇江市蒋乔小学共同施教区为:嶂山村。

镇江市金山湖小学和镇江市金山实验学校共同施教区为:金湖(金山水城)社区。

镇江市金山湖小学和镇江市金山小学共同施教区为:征润州社区、一泉社区、金泉社区。

初中施教区

1.镇江实验学校

三茅一、三茅二、四圩、七里甸部分(沪宁铁路以北)、光华部分(沪宁铁路以北,朱方路209-3号楼、211-1、211-2号及其以西)、朱方路部分(朱方路209-3号楼、211-1、211-2号及其以西)、牌湾、琴园等社区、康德嘉苑。

其中:

朱方路部分(朱方路209-3号楼、211-1、211-2号及其以西)、琴园巷、牌湾以及康德嘉苑、光华部分(沪宁铁路以北,朱方路209-3号楼、211-1、211-2号及其以西)为镇江实验学校(初中部)与市第六中学(市外国语学校西津渡校区)共同施教区;共同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

2.镇江实验学校魅力之城分校万科校区

万科社区、南徐(曙光)社区、五里社区、七里社区、七里甸社区(铁路桥以南部分)、五洲山村、龙门村(二)、韦岗街道。

3.镇江实验学校魅力之城分校长山校区

凤凰家园社区、嶂山村、乔家门社区、九华山庄社区、白龙湖社区、檀山社区、诈输村。

4.镇江市金山实验学校

征润州社区、大桥村、鲇鱼套村、龙门村(一)、金泉社区、金湖社区。

其中:

征润州社区、以及镜天路以东,百花路以北区域内的金泉花园二期、滨江花城、金山铭著、碧桂园滨湖湾等生活小区为金山实验学校(初中部)与市第六中学(市外国语学校西津渡校区)共同施教区;共同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就读。

5.镇江实验学校官塘分校中学部

五凤口社区、回龙社区、朝阳社区、远洋社区、官塘桥村、宝平社区。

润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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