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3日,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高堂召开中心城区村民自建房执法工作交流座谈会后,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和要求,创新工作模式,助力中心城区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
拆除违建
在整治过程中,各片区分队通过现场排查、审核手续等方式,对中心城区内正在建设的村民自建房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针对超审批加盖、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等的违法自建房,及时与建筑执法二分队进行移交对接,开展拆除措施。同时,执法队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积极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告知建房群众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建房、避免不必要损失和后果。
拆除违建
据悉,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综合行政执法队以此为准,制定了《中心城区居(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规程》,采取“片区分队管日常+建筑执法二分队管处置+第三方机构管考核”的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考核,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切实防范和遏制自建房违建行为。截至八月底,共排查发现自建房688处,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49份,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拆除违建面积2860余平米。
建筑二分队和各片区对接移交,联合巡查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