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人去世,房屋能直接出售吗?
房产的所有权人归产权人所有,如果产权人已经去世,作为产权继承人不能单方面做主把房屋直接卖掉。
一般来说,没有继承公证过的房屋的继承权牵扯到房屋所有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其中任何一方都无权独自对房屋进行处置。为了避免继承纠纷的发生,可通过办理继承公证来妥善处理。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时,需要房产所有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事先确认此房产由谁来继承,然后所有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产权人去世,房屋由谁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房主没有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房产。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分配要遵循哪些原则?
1.房屋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