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提高了缴存基数上限,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保持不变,单位和个人按1: 1的比例缴纳公积金。
2009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单位比例仍为10%;其他单位(含自收自支机构)可根据自身能力在8%以内选择。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达到8%的,该比例应与本次调整基数同时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存款比例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1998年11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按上述政策执行;单位为新员工每月支付的住房补贴仍为13%。
虽然提高了缴存基数上限,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保持不变,单位和个人按1: 1的比例缴纳公积金。
2009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单位比例仍为10%;其他单位(含自收自支机构)可根据自身能力在8%以内选择。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达到8%的,该比例应与本次调整基数同时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存款比例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1998年11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按上述政策执行;单位为新员工每月支付的住房补贴仍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