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深圳地区,小产权房占深圳新建楼盘总建筑用房面积的50%左右,如此多的小产权房是什么原因催生的,小产权房的出现是由哪些决定的,然而政府坚持说没有小产权房。
我们目前的法律上面的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政府必须要通过征收地才能在政府征来的土地上把土地出让人开发商,让开发商来盖这个房子,这个本身呢可能是对于土地利用非常不合理的规定。如果一个法律之下呢,少数人违规,那么这个法律,那就应该处理他,如果你发现一个法律导致非常多的人去违规,那么你就要仔细想想这个法律是什么问题。
要解决全国两亿多农民工,包括他们家属的居住问题,我从来是主张。但是小产权房确实是解决不了他们的,因为小产权房合法化了,农民就住不起了,三中全会以 前,一听说要合法了,每一夜涨一千,如果当时三中全会真是宣布小产权化合法化了,我相信郊区的小产权房马上跟大产权房是一个价格,好处是落到了拥有的人手上,农民是个租客。 不合法的时候,同样旁边的大商品房是几万,而它那个房子不值钱,所以外来农民工才能住得起。如果它合法化的话,显然农民不傻,马上那个房子就涨得跟大产权一样了,至于说,真正解决外来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确实不是小产权房合法化,而是让大产权房普遍地提供。
地方政府或基层村委会为了保持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外来户做出了利益让步,可是这种让步往往与双方的力量对比、行动策略选择、补偿目标界定和制度环境有很大的关联,这就为最后的补偿标准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相反,如果我们能在各地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尝试摸索出一套认定外来户积分落户的办法,或许是应对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困局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