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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产权房转正试点,及政府赔偿标准公示

商品房让大部分深圳人望尘莫及,但社会上也存在一种价格十分便宜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商品房价格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

越来越多的人愿意购买小产权房,以期待拆迁的时候可以拿到高额补偿。在房价相对较高的深圳等一线城市,小产权房吸引了不少资金有限的购房者;

甚至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小产权房可以服务于资金缺乏的群体,小产权房有助于吸引人才留在深圳,建议合法化。

由于“小产权房”是建在农村和城市郊区集体用地上用于销售的房屋,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

深圳已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却还有近一半建筑是原住民的小产权房,即深圳官方口径中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去年10月份因强拆站上舆论风口的龙华福轩大厦和金凤凰豪苑,曾传补偿标准是1.8万元/平方米。

直到最后期限两栋大厦依然完好无缺。深圳类似这种长期存在于买卖市场的小产权房比比皆是。民乐花园、惠鑫公寓、鑫海公寓等,业主都在其中居住了二十多年了。

深圳福永、西乡、龙华、观澜、民治、布吉、大浪、南澳等地;小产权房林立,其中宝安的沙井街道,90%的房屋供应都是小产权房,堪称小产权房最为集中的区域。

近日一份《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的通告;出现在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上,这意味着对小产权房征收,首次有了明确的官方指导价。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或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的价格扣减相应的地价及罚款后确定。

据2014年4月施行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符合“一户一栋”原则的违法建筑免缴地价,总建筑面积未超过480平方米的部分免予处罚。

总建筑面积超过480平方米,根据超出等级,处以30-100元/平方米不等的罚款。一户多栋部分。

第一、二栋按现行公告基准地价的25%补缴地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200元罚款,第三栋及以上栋数部分不予处理确认。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继受单位为解决原村民居住问题统一建设的未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建设部分,按现行公告基准地价的25%补缴地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前两年高层对楼市定的基调是:房地产是我国的支柱产业,想方设法去库存,放开限购限贷,结果是房价一路疯涨;而从去年开始基调又变成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