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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村委统建楼和小产权房有什么区别(统建房的开发流程和利益关系链)

在深圳发展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土地全面国有化的过程中,深圳的基层集体组织为了保护本村的利益,在村民们为了建房保地而大建小产权房的同时,也以村集体为主,开发了大量的深圳村委统建楼。这些村委统建楼除了分给本村居民,也大量对外出售。在深圳,尤其是原关外地区,几乎每个村都有自己的村委统建楼。这些统建房规模大、建设水准完全不亚于一般的商品房。

对于有意购买深圳小产权房的人来说,深圳统建楼小产权房是毫无争议的首选。除了统建房和商品房的居住体验几乎毫无差别,深圳村委统建楼的安全性是大家一致认可的。而购买小产权房的安全性是大家最关注的的问题。深圳村委统建楼介于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小产权房之间,在目前的条件下,既不能转正,但是也不会随时被拆迁,还能满足正常居住功能。对于以自住为目的的购房者,深圳小产权房和统建楼对比,深圳村委统建楼几乎能满足所有的需求。那么,深圳村委统建楼是怎么开发建设的呢?统建房是什么样的开发运作流程?

深圳和其他城市不同,深圳全市的土地已经全部转为国有土地。但是为了照顾原住民的利益,这些名义上已经国有化的土地,其使用权仍然由村集体支配,用于开发深圳村委统建楼的土地,往往在规划上已经被定位为商住用地。因为产业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建设商业类房产发展产业,不能直接建设住宅进行销售。深圳村委统建楼的运作模式一般是这样的:

一般是由投资商与村委达成协议,通过租赁集体土地70年使用权对地块进行投资开发。投资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规划设计、报建、施工,将使用权销售给购房者。作为回报,投资商通过支付土地租金或收益分成给返给村委。其利益关系链如下图所示。

根据上图我们可以看到,土地完全使用权仍归村委所有,投资商没有取得,所以购房者购买此类项目所签署的《合同》并非购房合同,而是一份合作建房合同。

《合作建房合同》规定:购房者出钱与投资商共同建房,享有房屋使用权。70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仍然会回归到全体村民所有,购房者就不能继续享有它的土地使用权。但是这一条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在深圳,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国家,只是暂时仍有村集体支配。并且深圳已经在逐步探索小产权房转正的路径。70年是一个漫长的时间,70年后的政策谁能预测呢?按照目前的政策动向,说不定要不了70年,很多符合条件的统建房已经转为商品房了呢。

也有部分深圳村委统建楼是有村委直接开发的。因为深圳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地方,就是深圳每一个村都有一个村委股份公司,所有村民作为股东。村委股份公司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受权经营本村的所有资产。村委股份公司既然作为一个经过合法注册的企业,也就有资格独自从事商业活动,所以,也有部分深圳统建楼(小产权房)是由村委股份公司作为业主单位直接开发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