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改革热度融化小产权房坚冰)
无论是“揠苗助长”式、行政命令下的农民被迫“上楼”,还是“合作建房”型、经济理性驱使下的农民违规“上楼”,都折射出城镇化背景下农民、资本、政府三方关系的失衡,都反映出城乡统筹视域内市场经济滚滚浪潮对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堤坝的冲击。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严格守法执法,牢牢守住农村集体土地不得违法建设房地产项目的底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补办手续的尽快完善手续,也要同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和土地征收三项重大改革,提升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和集约力度水平,用改革热度逐步融化小产权房问题坚冰,既让农民建起“安居房”,也防耕地沦为“唐僧肉”。在多地出台限购限贷政策为炒房行为釜底抽薪的背景下,溢出资本会否将一些农村中存在的所谓“合作建房”作为下一个围猎目标?目前来看虽然苗头尚不明显,但仍然需要高度关注。无论是大中城市周边,还是偏远山区,都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建房问题在存量未减的情况下又添增量。
村民想要改善居住条件,这是人之常情,本来无可厚非。住小区洋房,既能提升村民生活品味,更能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在一些地方,“一举两得”的好事之所以演变为违法违规的乱象,一方面与资本逐利本性在治理薄弱乡村地区的横冲直撞与一些部门执法疲软下的默许乃至纵容有关,同时也应当看到,村庄规划严重滞后、局部地区宅基地总量短缺与分配失序,同样是促使“好事”变“坏事”的重要催化剂。
(原标题:用改革热度融化小产权房坚冰)
记者在龙川、信宜等地采访发现,“村民出地、老板出钱”的农村合作建房需求较为旺盛。这些楼房大部分未办理用地、规划、报建等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其价格只有当地商品房的三分之一左右(4月1日《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