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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片!深圳的“城中村”要沸腾了!未来7年的大局已经决定了!

好处多多! 深圳55平方公里的“城中村”即将沸腾! 11月5日,深圳市规划土地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 在该文件的背景下,指出从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目标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导区,核心是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保持城市发展的灵活性,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一定比例的城中村。这意味着深圳的一些村庄不会被拆除! 还有一种说法是“保持城市肌理,继承历史文脉,确保低成本空间,改善配套设施,提高环境质量……”“深圳之梦”认为,这与Xi总书记10月24日下午访问广州荔湾区西关历史文化区永清广场有关。因为Xi总书记谈到城市规划和建设,他强调城市文明的继承和延续是非常重要的。传统和现代应该和谐发展,这样城市才能留下记忆,人们才能记住他们的乡愁。 深圳的声明是一个重要信号。该文件提出“城市村庄的可持续和全面发展”仍然值得称赞。 深圳梦认为,低租金是城市的良知。如果深圳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为新毕业的大学生和创新型企业家提供一定的空间,那么深圳未来7年的整体发展将会得到决定。这样,华为和富士康就可以安居乐业了。 此外,更值得注意的是,“全市所有经政府出租后进行全面改造的农村住宅,都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进行全面管理。” 《总规》还制定了深圳现有村庄住宅用地综合整治分区范围。该范围内的土地不纳入未来7年城市更新单位拆迁改造、土地整理和棚户区改造规划。 根据计划,福田、南山和罗湖的75%的村庄将被整合。分区内的土地整治不得纳入城市更新、土地整理和棚户区改造的拆迁重建计划。 深圳市规划土地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公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深圳规划陆海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合理有序地开展深圳城中村改造,我市开展了《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的前期准备工作。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发展需要,在辖区内划定村庄综合整治区。我委对各区上报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分区范围进行了全面汇总,并提出了相关管理要求,形成《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展示,以征求公众意见。热烈欢迎广大公众和各界人士参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政策焦点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将从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我们将着力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我们将保持城市发展的灵活性,并在一定时期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村庄。深圳的村庄更新应该合理有序地进行。安全隐患要逐步消除,城市肌理要保持,历史文脉要传承,低成本空间要保证, 本次规划研究的范围是深圳市的村庄用地,主要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实际占用和使用的土地,包括城市村庄红线内的土地、非农建设用地、土地征用和归还用地。 上述土地范围以外的旧房用地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村民形成的区域,不包括国家已出让的土地,但包括以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单位名义登记的土地。 规划范围为深圳农村居民点用地。 第四条规划期 规划期为2018-2025年。 第五条规划导向 本规划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保留城中村的战略部署的专项规划。它是指导各地区(包括新区,下同)进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村庄有机更新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规划目标 全面推进城中村有机更新,逐步消除城中村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和配套服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结构,强化治理和保障体系,推进城中村整体转型发展,努力把城中村建设成为安全、有序、和谐的特色城市空间。 第二章综合整治区的划定 第七条区划目的 通过对全市城中村土地边界、土地规模、建设条件和改造实施情况等具体信息的全面调查,合理确定保留城中村的规模和空间分布,给予市场明确的预期;有序引导各区开展以综合整治为主、配套设施增加、功能变化、局部拆迁建设等为一体的城中村改造(以下简称“城中村综合整治型改造”)。 第八条区划目标及其规模 城市村庄综合整治分区目标住宅用地,不包括经批准的更新单位规划内的土地、土地整理规划内的土地、棚户区改造规划内的土地、建设用地清理规划内的土地和专项行动范围内的土地,用于控制违法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分区划定的目标总面积约为99平方公里。 第九条区划原则 综合整治区应相对分散,并根据相关规划和技术规范进行划界,同时考虑到道路和河流、产权边界等自然因素。原则上,综合整治分区内单个地块的面积不得小于3000平方米。原则上,基本生态控制线、紫线、历史景观区等城市控制区内的城中村土地,各区按照“十三五”城市更新规划不应拆迁改造的城中村土地,不符合拆迁改造政策的城中村土地,建设质量好、开发强度高的城中村土地,应划入综合整治区。 第十条地区分布规模 在规划期间,55平方公里,即总面积的56%,用于综合改善。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的综合整治分区率不低于75%,其他各区的分区率不低于54%。具体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区的规模分布 第三章事业部管理和调整 第十二条综合整治分区管理要求 除法定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要求复垦的土地和拆除的土地外,综合整治分区内的土地不纳入城市更新单位的拆迁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 鼓励对区内土地进行综合整治 加强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城中村租赁市场违法行为,将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城中村现有房屋开展大规模租赁业务。政府有关部门应明确规定城市村庄大规模改造的要求和程序。通过规划引导、总体规划、价格引导等手段,引导各区在综合整治分区内有序推进城中村大规模租赁整治,符合条件的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 全市所有经政府出租后进行全面改造的农村住宅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进行全面管理。 政策全文 宣传地点 (一)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qcsgxb/ 地址:福田区沙头街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8楼 联系电话:83229723 (2)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http://www.szlh.gov.cn网站 地址: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22300401,82389521 (3)盐田区城市更新局 网站:http://www.yantian.gov.cn/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公庆府活动中心18楼 电话:22320390 (4)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网站: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csgxj/ 地址:南山区长兴路162号一楼大厅 电话:26561425 (5)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网站:http://www.baoan.gov.cn/hdjl/myzj/ 地址:宝安区包敏一路2号 电话:29997890 (6)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网站:http://www.lg.gov.cn/bmzz/csgxj/ 地址: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楼 电话:28948190 (7)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网站:http://www.szlhq.gov.cn/ 地址:龙华区龙华清湖路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电话:23332546 (8)屏山市区重建局 网站:http://www.szpsq.gov.cn/ 地址:平山区平山大道5068号2室1楼 电话:2838 037 (9)光明市区重建局 网站:http://www.szgm.gov.cn/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401号光明街3号办公区 电话:88211912 (10)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局 网站:http://www.dpxq.gov.cn/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本康工业园A5栋1楼 电话:2833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