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房地产市场监管应关注什么?
2020-07-13 15:11:46
分类:小产权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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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5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高烧”后,新一轮监管“到来”并不奇怪。毕竟,对房地产市场的“最严格”监管过于严厉,一年后是不会改变方向的。6月5日,因“抢人”而声名大噪的天津,迫于“抢房”的批评压力,发布文件称将加强购房者资格审查,坚决遏制房地产投机。同一天,深圳甚至出台政策,规定在住房供应体系方面,商品房占40%,而人才房、住宅房和公共租赁房各占20%。这被认为是深圳20年来最重大的“房改”。
深圳的做法符合当前市场的一些猜测,即房地产市场将从市场化转向“新计划”。减少商品房供应,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和“非投机性”非商品房,着力培育租赁市场,形成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长期机制的方向,在这一实现过程中,行政干预已成为一种广泛采用的调节手段。然而,我们也需要看到行政干预的副作用正在出现。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楼市调控次数已超过100次,但楼市不仅没有停滞,而且越来越受欢迎,“万人抢屋”、“一屋难找”。不能说房地产市场不能调控,但彩票和限价等政策不可避免地会形成。由于限价令刺激了需求,导致了彩票的出现,限价令和彩票不仅没有降低房价预期,反而让市场情绪失控,购房需求“无中生有”。我们必须知道价格是市场的信号。价格的长期失败自然会扭曲市场,形成对初衷的反应。
在过去的一年和现在,虽然在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中提出了“同租同卖”的新思维,但其主要功能仍然是行政权力的“有限字诀”,即有限购买、有限贷款、有限价格、有限销售和有限经营。可以说,“五限”政策绝不是一种长期机制,而是一种在长期机制建立之前的权益政策。任何固定和延续“无限”政策的想法或行为都是一种机会主义和懒惰的政策。其后果是隐藏杠杆和泡沫,这意味着报复性反弹的可能性。
在长期机制正式宣布之前,房地产市场将维持现状,甚至收紧。就长期机制而言,市场已经猜测了一年多,从贷款限制、购买限制、价格限制、销售限制的长期规范,到租售并举、租售同权、共有产权房,都有些相似,没有权威的说法。然而,人们一致认为,如果土地制度不改革,长期机制将缺乏最重要的机制。在过去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房价之所以一直强劲上涨,是因为土地已经成为中国旧经济增长模式中的一个核心环节。这不仅与土地融资一样简单,更重要的是,土地资本化与城市化和工业化密切相关,房屋不可避免地成为整个交易的最终买家。房地产市场消化了过剩的产能和过剩的货币。因此,如果要真正认识到“房子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投机”,即使不能改变,土地政策也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