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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主要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怎样的?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物强制执行。根据《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中第二条规定: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


  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采取的做法往往是要么回避,要么认定无效。这主要是基于国家政策的考虑以及保障农民核心权益的需要。

  在司法实践中对待这类“小产权房屋”纠纷案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不违背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可参照一些基本法律原则,比如诚实信用原则或者公平衡量的原则。在原则与灵活之间进行当事人之间利益的衡量与比较,从而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裁判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