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大城市积分入户 主要看社保和居住年限)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II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下简称《重点任务》)。
南都记者注意到,文件在落户政策上有了进一步的放开放宽。尤其是对于500万人口以上城市,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是“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马庆斌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来看,《重点任务》除了提出增加规模外,更多的是让落户的操作细则更加简化透明,推动符合落户的就业者尽快落户,达到人口数量和结构上的平衡,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减少排队时间。
推动符合落户条件的就业者尽快落户
《重点任务》指出,要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推进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根据2014年10月29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务院将城市规模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松岗,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这其中,在户籍制度上相对管控较严的是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和超大城市。
以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来看,上述国家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即便是去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也是: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
但最新的政策却有了变化。《重点任务》指出,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大幅增加落户规模”,马庆斌认为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人口的大量流入,更多的是要让落户的操作细则更加简化透明,推动符合落户条件的就业者尽快落户,达到人口数量和结构上的平衡。对于这类超大和特大城市来看,以前是简单的数量控制,现在人口规模稳定在一定水平上,更是要优化结构。因而,能成功落户的更多是符合城市发展的特定人群。
将推动“观望”的城市加入到竞争中
近年来,南京、西安、杭州、郑州、石家庄等多个新一线城市、二三四线城市发布新政,以户口、房地产、奖金等方式吸引人才。这些城市中,不少都是城区常住人口过500万的特大城市,部分城市城区常住人口甚至已超1000万。
部分城市在“抢人大战”中“收获”颇丰。比如,南京市市长蓝绍敏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介绍,2018年南京全年新增就业参保大学生34 .15万人、同比增长60%,平均每天有近千名大学生落户南京;全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282家,增长近70%;集中签约了新型研发机构208个,孵化引进企业951家,新增3名诺贝尔奖得主、55名国内外院士来宁创新创业,斯坦福、剑桥等一批国际一流高校创新团队落户南京。
石家庄则是实施“零门槛”落户。群众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
对于《重点任务》中城市落户政策的放宽,马庆斌认为,“抢人大战”进入到一定阶段后,有的城市还是战略观望。但是这一文件出台后,这些城市需要从战略转向行动,从观望转向必须打开“城门”。
“符合条件的人才是有限的,落户政策放开放宽后,城市间竞争力度就增加了,要想吸引到人才,就需要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水平”,马庆斌认为,这些压力也会转化为动力,促使一些城市积极求变,积极参与到竞争中去。但他也强调,城市并不是人才规模越大越好,要基于产业发展自身需要。
有观点担忧,落户政策的放宽是否会带来新一轮房价的上涨?对此,马庆斌认为,《重点任务》中也有应对措施,比如,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支持发行有利于住房租赁产业发展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他认为,人口流动到一定程度,租房会成为常态。
城市竞争最终是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竞争
不仅是针对常住人口规模5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针对不同规模的城市,《重点任务》在落户政策上也给出了不同程度的放开放宽。
比如,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II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对于城区常住人口300万 500万的I型大城市,《重点任务》表示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马庆斌认为,城市竞争最终还是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竞争。在人口流动过程中,一方面是要让更多不同住房条件、住房类型的人群享受一样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是政府要发挥作用,减少公共服务的内在差距,尽量让大家都享受同样或者差不多的公共服务。
接纳人口越多,用地等指标就越多,输入地积极性就上来了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要求2020年前要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有观点认为目标实现压力较大。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财办原副主任杨伟民此前在接受南都记者专访时就指出,按照现在的速度,要想如期完成肯定有难度。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去年近140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如果按每年1400万人计算,5年是7000万人,和1亿人的目标相比还缺了3000万。他建议要加大力度,今后两年每年新增落户人数要增加一倍左右,提高到2600万。
马庆斌认为,之前落户积极性不高有两个原因,一是农业转移人口未必愿意落户;二是产业从中西部转移到东部,但是土地指标、医疗和教育等财政支出并未能随之转移。现在“人地钱”三者挂钩,土地指标和额财政资金随着人走,对于输入地来说,接纳的人口越多,转移支付和土地指标就越多,这样他们也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积极性也就上来了。
在《重点任务》中也强调,要允许有条件地区继续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探索落户城镇的农村贫困人口在原籍宅基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由输入地使用。
马庆斌表示,未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时候,政策协同性、城乡互动性包括不同政策战略目标的一体性要体现出来。精准扶贫也结合到新型城镇化中来。原来扶贫是属地原则,现在输入地也更积极扶持这类人口,从而有助于让贫困人口融入到现代保障体系和现代经济体系中去,过上城市生活,打破了代际贫困的陷阱,更好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6年来落户政策越放越宽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零门槛”
自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至今,新型城镇化建设已经走入第6年。这6年来,从“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到“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从“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到“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到“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南都记者梳理6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不同类型城市落户政策变化,不难发现,户籍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不同类型城市的落户政策较之6年前也都有所放开放宽。
先试点,后推广
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对不同类型城市的落户政策给出明确要求。这其中,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同年,相应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出台。国务院在7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3个月后,又出台《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2014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1部门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不得设置购房、投资纳税、积分等落户限制
2016年,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国务院发文给落户政策“松绑”。《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加快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
在当年4月19日,时任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的徐林在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更是直接表示要“拓宽落户通道”。他强调,特别是要督促各个地区的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现在我们了解到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到了2017年,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当年的新型城镇化目标之一就是,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督促按照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零门槛”
从2018年起,常平,一个大的变化是,此前只要求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上,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城市类型加入了中型城市,也就是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
到今年,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城市类型再次增加。综合来看,中小城市、建制镇和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如今都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这也意味着,对于这些城市来说,群众落户可谓是“零门槛”。
不仅是规模较小的城市,2019年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还少见地放宽了对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尤其是500万以上的超大和特大城市的落户限制。包括: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2019年
4月8日
国家发改委《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 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2018年
3月9日
国家发改委《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
2017年
7月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6>》接受记者采访》
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督促按照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2016年
4月19日
国家发改委《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有关情况发布会实录》
拓宽落户通道,特别是要督促各个地区特别是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现在我们了解到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2016年
2月2日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加快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
2014年
12月29日
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1部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10月29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7月30日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3月16日
国家总体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大中城市可设置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相关链接
2019年部分城市落户新政梳理
●江苏南京
原有人才引进新政保留一年,积分落户实施方法新修。
落户新政:40岁内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可直接落户,取消年度积分落户数量限制
租住帮助:3年住房租赁补贴
就业创业:一次性给予4000元创业成功奖励
●陕西西安
落户新政:本科及以上学历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均可落户
●江苏常州
落户新政:放宽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师的落户条件,取消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浙江杭州
落户新政: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
●海南海口
落户新政:应届高校和职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租住帮助:满足未在海南落户人才基本购房居住需求,给予购房信贷支持
●湖北襄阳
落户新政:高校、职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可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户
租住帮助:对硕士及以上人才提供周转保障住房;高校毕业生5年内首次创业,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就业创业:本科生就业最低年薪标准不低于4万元;高校毕业生给予首次创业补贴5000元;高校毕业生在襄就业缴纳社保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
●河北石家庄
落户新政:“零门槛”落户,在石家庄市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群众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
●辽宁大连
落户新政: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即可参与积分落户
房贷利率"换锚" 深圳首套房百万贷款月供增约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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