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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要拆了说好的同等补偿泡汤(图)

这里的楼房将同墙外的村子一起被改造

 

这里的楼房将同墙外的村子一起被改造


  河南商报记者 侯建勋/摄

  富林花园的几百户业主最近因此被折腾得不轻

  小产权房还是不要买 后遗症有一大堆

  河南商报记者 王杰

  郑州富林花园小区的几百户业主最近被折腾得不轻,当初卖方承诺的“三年办房产证”成为泡影不说,今年他们小区被政府列入拆迁计划,房子还被认定为没有手续的“小产权房”。

  另一边,参与改造的办事处也叫苦不迭,“历史遗留问题”成为他们推进工作的拦路虎。

  事件

  说好的房产证泡汤

  业主们称,该小区始建于2007年,2008年竣工,共建13栋楼,他们是在2009年陆续入住的。对于房子的所有权信息,业主唯一能提供的就是一份“富林花园认购合同”(下称“认购合同”)。

  认购合同显示,卖方为须水镇常庄村民委员会(现为西流湖办事处常庄村委会) ,项目属于中原区新村改造项目,卖方承诺在三年内办理产权证书。

  “从签合同到现在都5年了,也没给我们办房产证。”业主张先生说,“再则,有问题的话政府能让它一下子盖十几栋楼?” “盖有村委会的章,我们就更相信了。”在拿到认购合同的业主看来,自己买的就是纯正的商品房,“他们能盖,肯定有办法办房产证。”

  虽然有风险,但也有一个显见的好处,这里的均价要比周围楼盘低不少。

  记者发现,合同上的认购价格多在2500元/平方米左右,低于周边房价数百元。

  讲述

  “商品房”咋成了“小产权房”

  数日来,深圳小产权房网,记者走访了该小区数十户业主,发现多数不是本地人,对于小区土地的使用性质并不清楚。

  “都是来打工的,好不容易有个窝,还想着给儿子娶媳妇呢。”业主刘先生说,为了买这套房子,他把老家的宅基地卖了,“现在刚住两三年,就要拆。”

  今年夏天,西流湖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小区做工作,常庄村已经列入中原区棚户区改造计划,而该小区也在拆迁范围内。

  让业主们更意外的是,“他们说我们的房子是小产权房,不能按照正常标准补偿。”这消息在业主中间炸开了锅,因为他们的认购合同同时规定:购房后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所购房屋发生拆迁变化,赔付标准可享本社区居民同等待遇。

  “村里是一比几的赔偿,而我们是小产权。”业主魏先生说。

  回应

  确属小产权房

  11月17日下午,西流湖办事处魏姓工作人员解释:富林花园小区的土地仍然是常庄村的集体土地,并没有办理相关建筑施工手续,因而不能按照商品房进行赔付。

  对于认购合同一事,他表示,因为该小区建成时办事处还没有成立,村委也换了两届,办事处还得想办法弄清楚,“但现在结果很清楚,他们这种情况不可能办到房产证,也就是小产权房无疑了。”

  他说,按照郑州市相关规定,他们制定了详细的小产权房补偿方案,一种是按建筑面积,1∶1赔偿的话确实需要每平方米补交1500元。另一种是现金,深圳小产权房,按每平方米3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最近我们的工作相当难做。”魏姓工作人员说,如果现在擅自改变赔偿标准,对已经签字的业主不公平。

  律师

  小产权房地位尴尬


  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英群分析,小产权房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也是我国法律一直探讨的一个领域。但该小区情况更为典型,需要分两个层面看。

  “首先,房子性质已经改变不了了,被骗业主可以走民事诉求的途径维权。”宋英群说,村委会对业主存在欺诈行为,“既可以按合同违约走,也可以起诉对方侵害消费者权益。”

  但他对业主们强烈对抗改造则表达了不同意见,“在现行制度下,小产权房地位十分尴尬。因为没有按规定走土地出让这一环节,开发商的成本少了很多,业主们买房就相对便宜。结果是既然建了,产权也得承认,但拆迁也就不会按照商品房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