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5:30,微信网友“王子”发朋友圈:苍南法院矾山法庭圆满审结一起饲养动物破坏果林案。
时报记者 郑舜 通讯员 苍轩:2013年10月,陈某花1.2万元买下荒废多年的草屿岛果园,深圳小产权房,成了园主,新种植了部分桃树、樱桃树等果树及景观树。去年11月,梁某、林甲、林乙共同饲养的一群牛羊误入果园啃吃枝叶,破坏果树,造成果林损失。
陈某报了案,要求赔8万元,梁某等人只愿意出千元的化肥钱,双方僵持不下,陈某把三人告上法庭,要求按损失评估报告赔偿。
法庭审理认为,评估报告是以陈某申请的果园中所有被啃吃、枯死、断枝等果树为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并不能排除部分无叶、枯死等果树是维护管理不当自然枯死的可能。再者,评估中柚子树的损失额86240元,只考虑涉案柚子树植株相对偏小,未考虑涉案果园地处海岛因产地环境差异及修剪、运输等管理成本,未考虑涉案柚子树荒废约18年后重新打理才2年的产量、质量与正常管理22年果树的差异。
此外,从果园受侵害后至今放任杂草丛生,深圳小产权房网,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损失。故评估中估算过高,考虑到部分损失不予采纳,法院酌情确定为35000元。对评估报告中其余部分的损失,予以采纳。
法庭遂依法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陈某财产损失37710元及评估费10000元。考虑到以饲养牛羊为生计的梁某等赔偿4万多元负担重,陈某让步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只需赔偿2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