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 一村长趁着征地拆迁的“机会”,报大数虚构村民大龄果树补偿款,将部分多出来的钱财占为己有。近日,原广州市九龙镇福洞村村委主任、村长温伟权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温伟权于2005年5月始担任广州市九龙镇福洞村村委主任、村长。2008年间,途经福洞村的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以下简称“广河高速项目”)开始征地拆迁。在此期间,温伟权具体负责协助征地补偿工作以及管理村内部分社的征地补偿款。
2008年9月23日、2009年3月24日,九龙镇广河高速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两次会议研究决定,在九龙镇福洞村增加人民币3000000元征地补偿款,主要用于补偿大龄果树、水利设施、其他附着物补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征地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温伟权在明知福洞村仅有少数大龄果树需要补偿的情况下,与征地拆迁组工作人员范仲权(已判刑)等人合谋,虚构福洞村村民大龄果树补偿款,东莞小产权房,骗取征地补偿款合计人民币2127395元(其中实际存在的大龄果树补偿款约人民币122200元),温伟权将其中的345000元占为己有。
2008年11月,温伟权与征地拆迁组工作人员范仲权、郑伟权(已判刑)等人合谋,深圳小产权房,以虚构简易棚的手段骗取部分补偿款,供个人私分占有。由温伟权提供九龙镇福洞村福田社村民范福生、温日共、温添胜、温光辉的身份证,由范仲权等人以上述四人的名义套取金额共计为人民币702592.9元的简易棚补偿款交给温伟权支配使用。温伟权将人民币442592.9元补偿款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