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衡阳“4·29”住户自建房坍塌交通事故,是不光死亡交通事故,共导致53人罹难。
随著岁数快速增长,那些“与此相反”房屋,早已已成具备轻微隐患的危房,先期自查实际上是全面性深入调查,努力做到不碍盲区、不碍盲点,明确要求立刻歇业,并及时处理采取相应控管和综合治理举措所以难吗?
所以,扎心的难题来了,有重大隐患的危房是拆除,还是整修?费用何来?喊建房的户主掏钱出来,还是国家买单?购买小产权房屋的户主,能拿到拆迁补偿吗?或者是买房户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
小产权房屋的存在,实际上是买房户贪图价格便宜的责任吗?建房户肯定有责任,但建房户早已赚得盆满钵满,肯定不会再把钱退给买房户,毕竟建房也是需要高额成本的。除此以外,除了谁更应承担责任?
当初没有及时处理叫停,导致房子越建越多,住进小产权房屋的人口也是与日俱增。这个责任在谁?显然不能完全让购房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