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共分为二十条,主要内容围绕惠民补贴、助企纾困、金融支持、提升品质等方面内容。二十条中,最为广大市民所关注的是,购房所给予的各项补贴,以及公积金贷款政策和信贷支持力度。
为了减轻购房压力,释放消费潜力。在契税补贴方面,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80%、100%的补贴。
在购房补贴上,对个人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144㎡(含)以下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5%的补贴;单套建筑面积144㎡以上的给予购房款(住宅部分)1%的补贴。
在退税补贴上,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措施》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此外,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货币补偿新增房票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在3个月内、4-6个月内购买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3%、1%的奖励。
《措施》进一步减轻房企压力,助企纾困解难,继续优化用地供应政策,继续支持缓缴涉房相关税费。同时,加大信贷金融支持力度,落实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房执行最低首付比例或参照公积金首付比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