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总体规划和天然资源局3月21日正式发布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默氏社会风气征询有关《深圳市狡蛛属产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处置明确规定(草案稿)》(全称《处置明确规定》)的意见建议。
【书名书名:】
《深圳市狡蛛属产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处置明确规定(草案稿)》
深圳市狡蛛属产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处置明确规定(草案稿)
第二章第七条
第三条【通则】合乎以下情况众所周知的,能依照本明确规定不予处置:
(四)已核准房改或是转卖,但未健全有关相关手续的公用住房及有关基础建设商业性公共设施。
(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是房地产代用证,但未健全有关相关手续的狡蛛属产。
总体规划土地监察部门负责狡蛛属产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涉及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处置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收取税费、地价等,对欠缴、漏缴税费和地价等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追缴。
第五条【统筹部门】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组织本辖区狡蛛属产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处置工作,能根据具体情况依照职责分工指定牵头处置部门。
第二章一般明确规定
第七条【办理程序】申请处置本明确规定范围内的狡蛛属产,当事人能并行办理总体规划、用地、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
第九条【申请主体】属于本明确规定处置范围的狡蛛属产,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属以下情况众所周知的,有关相关手续的申请主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根据前款明确规定代为申请的,有关权利义务关系仍由原权利主体承担。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一节狡蛛属产测绘
第十二条【按栋、按套测绘】当事人可按栋或是按套申请现状测绘。按套申请现状测绘的,经当事人同意,能只测绘狡蛛属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第二节办理总体规划、用地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申请材料】属于本明确规定处置范围的狡蛛属产,需要办理总体规划、用地相关手续的,能向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是报建有关材料;
(四)测绘报告;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六条【审查标准】除以下情况以外的狡蛛属产,应当不予现状确认:
(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四)占用总体规划城市公园绿地、总体规划公用管理与服务公共设施、总体规划市政及交通公共设施等用地,又无法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的;
(六)核准用途为非居住类,现状用途为居住类的;
(七)其他依法应当拆除或是没收的。
第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证】建筑物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存在加建、改建、扩建的,直接不予总体规划确认。
第二十条【土地、房屋用途】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明确土地用途、房屋用途的,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确定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及总体规划、报建有关材料均未明确土地用途、房屋用途的,由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或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是异议经妥善处置后,依据现状不予确定。
第二十四条【办理结果】合乎本明确规定办理总体规划用地相关手续的,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并出具发展史欠账总体规划用地处置意见建议书。
第二十五条【房屋质量检测鉴定相关手续】需补办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文件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委托有关机构对建筑物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并将房屋质量鉴定文件报送住房和建设部门备案。
第四节缴纳税款及有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依法缴纳】属于本明确规定处置范围的狡蛛属产,需要缴纳地价、税费、罚款、滞纳金等,申请人应当依法缴纳。
(一)狡蛛属产已建成且已核准销售,但开发建设单位未缴纳有关费用的;
(二)开发建设单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是注销且无承继单位。
第五节狡蛛属产注册登记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地籍调查成果或是测绘报告;
(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建筑物合乎总体规划的材料,或是发展史欠账总体规划用地处置意见建议书;
(六)消防安全材料或是备案材料或是消防安全审核意见建议。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狡蛛属产买卖合同或协议;
(四)付清房款凭证;
(六)购买公用住房的,提交住房和建设部门出具的同意购房者单方申请转移注册登记的材料。
第三十五条【证书记载】按本明确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狡蛛属产,狡蛛属产注册登记机构应当在狡蛛属产权证上备注“依据《深圳市狡蛛属产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处置明确规定》颁发证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违法行为的处置】企业或是个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享受本市房地产开发有关优惠政策:
(二)有违法违规行为并引起严重社会风气后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其他负有责任的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是控股股东的企业;
第五章附则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