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对这类总收入就不高的外来工,总之,农名工要买房多半会优先选择在他们所处的辖下卫星城或县镇买回。
但买回小产权房只不过存有许多信用风险,以后有好友问过我甚么是“小产权房”?
因此Nenon就和我们如是说呵呵“小产权房”,和2020年有关小产权房的新政,和买回信用风险。
甚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或许价格昂贵货品房低,也原因在于它获得的生产成本较高。
因此一些低总收入人群,比如许多回城务工的外来工就很喜欢优先选择小产权房,也有许多房产投资者优先选择了小产权房。
因为买回小产权房不需要缴纳相关契税,整体费用都比较高。
而且小产权房存有数量大,有人统计,许多镇上的房子,每4套里就有一套属于小产权房。
买回小产权房的隐患
上面说到,小产权房是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
但小产权房却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反之叫“小产权房”。
简单说就是,小产权没有法律意义,而是人们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而已,买回合同也不能在国土房管局备案,不具备法律保障。
另一种情况则是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违法建造的房子,属于违规建筑。
但并非所有小产权房都是违法建筑,比如发展商的产权房屋,买回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而来的。
这两种情况的小产权房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试补缴土地出让金就能自由买卖。
但有一种情况存有较大争议,拿不到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其次,小产权房也是一些人钻的法律空子。
还有农村制度的不合理,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这过程,农民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还增加了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5个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作为试点卫星城,让人看到一丝丝小产权房转正的曙光。
不能“以租代售”,避免变相式小产权房出现,小产权房依旧严峻。
小产权房可能将遭遇拆毁和充公?
通知里明确规定了,违法建筑的充公政策,也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或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将遭遇充公。
违法建筑大致为三类:
而没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们政府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有改正、拆毁、充公三种惩罚。
而依据这些规定,深圳的小产权房都属于违法建筑,用地不合法确实规划许可和工程许可。
通知里也说到,对执行、处置过程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依法严惩。
但个人的想法是,这样强制性执行,势必引发骚乱,个人觉得并非明智之举。
但说那么多,还是提醒各位外来工好友,回城买房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正规合法,具有权威房产证/产权证的房屋才是明智之选。
好了,那么对小产权房我们还有哪些看法呢?一起来交流吧!